墨老人花钱买了套公寓准备安心养老 却被一条法律害惨了

2018年11月20日 11:02

来源:资讯

77岁的Jennifer和她84岁的丈夫Kevin住在South Yarra的一幢公寓里,两人本打算在这舒舒服服地安度晚年,没想到今年,他们却被告知需要立即离开他们的家!

原来,Jannifer住的公寓,被维州建筑管理局认定为危楼!这幢公寓的墙体里面遍布易燃材料,一不小心就可能发生火灾!

其实,类似的建筑早已在全世界各个地方都发生过事故,不知道大家是否还记得去年6月发生在英国伦敦的火灾,那场大火无情地夺走了79人的生命!

而事发建筑Grenfell Tower,正是因为使用了和Jannifer的公寓相同的建筑材料,高度易燃的聚乙烯,才导致了这场本可以避免的火灾!

无独有偶,2014年,Docklands的Lacrosse大楼,也因为相同的原因发生大火,损失超过200万澳币,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听到这样的消息之后,Jennifer和其他的业主又着急又担心,由于火灾隐患太大,继续住下去只会徒增遭遇不幸的风险。

如果选择搬家,这对老两口又该何去何从?

其实,政府还为Jennifer和Kevin提供了另一个选项:自己出钱维修。

然而,就在Jennifer的公寓被建筑局认为存在风险以后,Jennifer和其他业主,就已经各花了5000左右的澳币,用来安装新的安全标志和火警装置。

而如果要重新维修这幢公寓,每家每户则至少需要花费5万澳币!这对于身为退休教师、靠过活的Jennifer和Kevin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尽管已经颁布相关法律,允许业主通过贷款维修他们的房子,但是Kevin表示,即使能够贷款,他们每月也无法偿还。

但是我们不禁要问,建筑物墙体里包含高度易燃材料,本是建筑商的问题,为什么要业主来承担后果?

原来,维州最高法院在去年就已经做出裁定,一旦建筑物获得入住许可之后,维州建筑局就无法要求建筑商维修不合格建筑物了!

据统计,维州还有153幢相似的建筑,正在面临同样的问题!而其中只有43幢被政府接管!

那么如果大家在生活中,不幸也遇到了有关房产不符合建筑规定的问题,想要维权应该怎么办呢?答案是,没办法!

其实,在2017年以前,维州建筑局有权在任何时候责令建筑方对其建筑进行整改。

但是经过2017的裁定,根据现行的《建筑法(The Building Act)》第37B条,维州建筑局仅仅在建筑物被施工时,有权提出修改指示。

换句话说,一旦建筑物竣工并且得到入住许可,业主就成了建筑物的主要责任人。

看来,目前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慢慢等待建筑商或开发商良心发现,自愿进行修复工作。

但对于像Jennifer和Kevin这样低收入的高龄来说,他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Kevin和Jennifer在他们的公寓楼前)

对于这样亟待商榷的法律条款,以及依然存在于维州的100多幢类似的危楼,大家在选择房产时,切记瞪大眼睛,谨慎挑选,以免相同的情况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