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悉尼辣妈帮
说的是中文,吃的是中餐,为人处事,也是按国内的“老规矩”来,最近随着各种节日来临,有些家长就有了点“小心思”,想要给老师送点礼物。
但各位家长要注意了!
在澳洲,千万不要搞国内的老一套。
这种文化的差异,不仅有时会闹出误会,贻笑大方,更严重的,可能会触犯法律!
在人家的土地上,不按人家的规矩来,到时候真摊上事儿了,可是追悔莫及!!
之前在澳洲,有一对华人夫妇,就是因为给老师送红包,居然被当地的法院传唤了!
一开始他们真的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给个小红包而已,也没贪赃枉法啊!
小女孩上学的区域并不是华人区,因此,同班同学也大多都是澳洲小朋友。
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闺女,该打点的地方,可不能含糊啊!
只能找老师帮忙“关照关照”了…
在红包里包了600澳币,硬塞到了老师手中!
夫妇二人心里还“咯噔”一下,这什么意思,难道老师嫌钱太少了吗?
还不等他俩反应过来,老师就一个箭步地离开了自己的办公室,直奔校长室!
想都没想,就拨通了报警电话!
“我们只是跟老师表达善意啊…咋想到事情闹到这步田地啊…”
他们觉得自己也真是real无辜了…
结果,老师人家不仅不领情,在法庭上,气得脸颊涨红。
他们简直是居心叵测,是对我的侮辱,对法律的亵渎!
夫妇连忙在法庭上辩解,就是单纯想趁着中秋佳节给老师表示表示,绝对没有违法犯法的意思啊。
一个劲地给老师赔礼道歉,老师这才罢休,接受了他们的道歉,这才免去牢狱之灾。
也怪不得老师当时的反应那么激动了,这是把人家老师,往火坑里推啊!
甚至有些家长觉得,只有送了礼,才能确保自家孩子可以被老师关照,否则就会被忽视,甚至影响孩子的成绩。
虽然教育部明令禁止,但是这样的风气,一时半会,还是停不住…
更不要说这样的行为,在他们眼中,已经触犯了法律的底线…
就在上周,新州教育厅刚刚更新了,
有关教师收礼的相关政策。
这次新规就明确要求了,教师不可以收受家长的现金,甚至连某些礼品卡或代金券都不能收。
而且教育厅对礼物的金额要求十分严格,只要超过50澳元的礼物,就“应该被拒绝”。
新州家长和公民联合会的Tim Spencer说,虽然简单的感谢礼物是好的,但其实他知道家长们,试图用奢侈品或一叠现金来赠与校长,只是为了方便让校长为自己的孩子“挑选老师”。
多年来,有不少校长告诉我,他们经历过这种程度的胁迫,但家长们的礼品都被婉言谢绝了。”
300澳元现金和465澳元的Visa礼品卡等,当做礼品送给老师。
其实新州早就有了不能给老师送礼的规定,别看只是一张简单的礼品卡,就有可能被认为在贿赂公职人员!
但今年因为疫情这个特殊情况,不少家长还是坚持想送点礼物给老师,来感谢老师一年来对孩子的辛苦付出。
只能说家长们的心是好的,但这种做法在澳洲坚决不可取!
Seaforth Public School校长Trudy Bates告诉家长,新规定意味着,礼券和现金被禁止送给老师,而礼物的价值上限,被严格限制为不超过50澳元。
虽然送礼物是为了表达谢意,但家长们更需要的是换位思考。
看似一份普通的谢礼,很可能会让老师陷入,违反教育厅行为准则的尴尬境地!
而现在这可以被理解为贿赂,这对绝大多数辛勤工作的老师来说,是很有冒犯性的。
“如果说给老师的礼物,应该被单列出来,那是愚蠢的。”
这说明他们认为老师可以被家长收买或影响,也就是说老师是可以拿来卖的。”
也就是说,这种谢礼,并不再是对老师辛苦付出的回馈,反而会严重侮辱一个老师的尊严!
接受50澳元以上的礼物,只不过想接受的话就必须先登记申报。
教育厅发言人表示,如果在被登记申报,那么教师仍然可以接受价值50澳元的礼物,如果认为不合适则可以拒绝。
50澳元的是一个申报门槛,这个金额以下的则不需要申报。
无论是礼物还是购物卡,一般来说25澳元就可以了,50澳元的礼物在老师眼里,真的就是非常贵重的礼物了。
送一点小礼物,在情真意切地在礼物卡里,写下一些感谢老师的话,这样的“送礼”方式反而会更加打动老师。
盲目送贵重礼物,不仅没有向老师表达谢意,反而还会增加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教师决不能接受家长的任何现金,也不可以接受超过50澳元价值的礼物。
不然可能构成受贿,这是一种犯罪行为。
妈妈们这种关心孩子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一定要记住,这里是澳洲,原来国内的一些方式在这里是不适用的。
可能有些在澳工作学习的华人们觉得,国内的一些歪风邪气,只要没有太过分,就不会受到什么严厉的惩罚。
这样的想法,大错特错!
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则,在定好的规矩面前,“文化差异”并不是自己犯错的借口。
绝对不能打着“不知者无过”的旗号,抱着侥幸心理,在危险的边缘试探。
否则,就算没有真的受到法律惩罚,闹出误会,贻笑大方,丢的也是自己同胞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