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白票】邓炳强斥「叫人冲,自己松」 许智峯:义无反顾 市民投白票不犯法

2021年11月09日 5:40

来源:RFA, 文章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和观点。

保安局局长周一(8 日)发表网志,点名批评流亡的香港前立议员,呼吁香港市民在下个月举行的中投白票,指其「叫人冲、自己松」(意即:叫人冲锋陷阵,自己却当逃兵),「行为卑劣」。许智峯反驳,市民投白票本身并无违法,既然自己叫人做合法的事,又何谓「叫人冲」?他又向本台表示,邓炳强的讲法是「曲线协助宣传,多谢」。

许智峯于上月底在其提出「如水计划」, 呼吁市民在下月举行的中投白票,反制「不义的选举制度」。继廉政公署早前不点名称,留意到有人在网上呼吁投白票,并表示这可能触犯法例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周一在其网志中直指许智峯,「若他认为投白票以反制会选举是合法合理,为何自己不回港进行所谓的『抗争』,反而卑鄙地煽动市民违法?正所谓『叫人冲、自己松』,行为卑劣。」

现流亡的许智峯周一接受本台访问,他说邓炳强的说法完全错误,反而协助宣传了他的这个投白票的计划。他说,香港人投白票,是揭破「剥夺的虚假选举」的一种方法。

许智峯说:因为我呼吁是投白票,或者抵制、反制,都是叫市民做一些合法的行为,既然合法,又何谓冲呢?唯一的冲,即是犯法的事,都是我一个人做的,就是做煽惑或者做呼吁,这方面对我来说义无反顾,因为这是反的选举,这是一个剥夺人权的虚假选举。(邓炳强)在做一些大外宣的行为,所以我觉得,不错,我多谢他帮手宣传,我用这个机会再次呼吁无论投白票或者不去投票的抵制,我都觉得要大力呼吁市民继续做的。

对于邓炳强在文中指他煽动市民杯葛抵制立法会换届选举,行为或已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亦可能干犯《港区国安法》,许智峯表示,对他安插更多的罪名,都阻不到他继续发声。

许智峯说:用《国安法》或者《选举条例》,其实我已经离开香港,到现在,早前再加了四条藐视法庭的控罪给我,我已经有13条控罪在身,未来都可能很快有定罪,其实再多的指控、用甚么条例对我来说已经毫无意义,亦都没有损害我任何的人身自由、,所以我觉得政权这样说,可能一来是孤芳自赏,二来都不是向我说的,可能只是做一些表面姿态,但实际没有任何意义及作用。

不过,网上有人不认同许智峯的「如水计划」,认为投白票等于认同了这个选举,宁愿不去投票。对此观点,许智峯说,这样的讨论容易陷入一个学术的讨论旋涡,市民重点应该放在动员,以白票行动表达诉求。

许智峯说:今次的选举的重点,是要做政治动员,而不是结果,因为结果我们都知道是「忠诚废物」当选的,所以重要的是彰显到市民的意志。我明白市民有很多的恐惧,甚至有些躁动,因为有压抑了很久的情绪,但我想强调,如果既然是合法的事,很明显是合法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害怕去做,如果我们连合法的事都怕的话,我们会变成新加坡一样,我们人民的意志很难再反扑,所以我请市民合法的事要有勇气去做。

香港立法会选举定于下月19日举行,提名期将于今个周五(12日)截止,泛民无人参选并杯葛选举。港府这次所谓「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场立法会选举,地区直选议席由原本的35席减至20席,功能界别议席由原本的35席减至30席,当中的直选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被取消。大部分的议席(40席)由选举委员会产生,总共会选出90个议员。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今年5月生效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任何人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即属干犯非法行为」,但选民以个人身份投票与否、是否投白票或废票,都不构成犯法行为。

全平台高速翻墙:高清视频秒开,超低延迟
免费PC翻墙、安卓VPN翻墙APP

记者:胡凯文 责编:何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