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在澳洲结的婚,能在澳洲离吗?
对于很多在澳洲定居的华人来说,在国内领了结婚证,来澳洲定居非常常见。但是相爱容易相守难,尤其是对于在异国生活来说,维持一段感情更是困难,很可能最后两人过不下去,闹到离婚的地步。
那么问题来了,当初在国内领的结婚证,能在澳洲离婚吗?
本文就来跟大家聊一聊这个问题。
1961 年《婚姻法》(Marriage Act 1961)规定了海外婚姻在澳大利亚法律下是否有效的规则。
如果曾在海外结婚,那么如果当时你的婚姻,根据你结婚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被认可为有效,则通常会在澳大利亚被认可为有效。
如果你在海外结婚,则无需在澳大利亚注册婚姻。1961 年《婚姻法》(Marriage Act 1961)规定,外国主管当局签发的结婚证书或婚姻记录的原件或认证复印件,是该海外婚姻和婚姻有效性的证明。
如果你符合以下先决条件之一,那么即使你是在海外结婚,也可以在澳大利亚离婚。作为受理离婚申请的机构,澳大利亚联邦巡回法院 (Federal Circuit Court of Australia)会审理你的离婚申请。
1. 你或你的配偶是澳大利亚公民,或
2. 你或你的配偶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
3. 你或你的配偶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并且在申请离婚前已经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一年。
简单来说,根据澳洲法律,只要夫妻一方是澳洲公民、在澳洲永久定居或持有实质性签证(如持有如学生签证,工作签证等各种临时签证)居住满12个月的,同时已经分居至少12个月,且感情必须彻底破裂无法修复,那么就能在澳洲法院申请离婚。申请离婚不需要有任何协议,就算一方不同意也可以离婚。
在澳大利亚,可以双方申请离婚,也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无论哪种离婚形式,都必须经过法院的判决。而在中国离婚,只需要想离婚的双方去民政局,不用去法院起诉,因此这点大家需要注意。
也就是说,离婚程序,必须由夫妻一方或双方,向联邦巡回法院进行申请并由法院作出离婚令(Divorce Order)才可以生效。并且在申请前,夫妻双方一般需满足分居满12个月的前提条件。
递交了离婚文件后,法院会安排一个上庭时间,大约是3个月。如果当庭判决了,那么判决书会在下达判决的1个月零1天后生效。
在澳洲,分居(Separation)是指你们不再作为夫妻生活在一起。而对于两年以下的婚姻,更会强制要求在申请离婚前先行通过第三方顾问进行调解。
如果目前疫情的影响,想离婚的夫妻二人不能分居在两个住处。那么澳洲法院也是接受“同一屋檐下分居”的。根据澳洲家庭法,如果双方不再以夫妻身份一起生活或社交,那么即使仍然住在同一个住所,也是法院认可的一种分居模式。
在澳大利亚,离婚、财产分割以及儿女的抚养权,是三个完全独立处理的事件。在离婚的当下,双方不需要就财产和抚养权达成协议,这些最早可以在分居当下,或者最晚在拿到离婚判决12个月内单独处理。
可以申请离婚的。
如果想离婚的一方,不便将离婚申请文件发给不在澳洲的另一方,就可以向澳洲法院申请替代送达(Substituted Service)或者免除送达(dispensation of service)。
如果你的配偶不在澳洲,你要至少在庭审日42天前完成离婚申请的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所以,在澳洲判决的离婚,理论上只在澳洲有效。如果想把离婚证明带回中国使用,你还需要携带澳洲的判决书,到你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做一个认证。
写在最后,我们当然希望婚姻是美满幸福的,如果婚姻真的无法挽回,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帮助。离婚时真的闹到无法协调的地步,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建议,让一切更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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