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后多国与港取消引渡港府吁自首 评论:悬红通缉实际效用成疑

2023年07月05日 0:20

「反送中」后多国与港取消引渡港府吁自首 评论:悬红通缉实际效用成疑
国安处在香港主权移交26周年后的周一(3日)公布,各悬红100万元通缉8名在海外的港人。

香港警方国安处各悬红100万港元,通缉罗冠聪、郭荣铿、许智峯等8名海外港人。表示,执法部门会「穷一生精力」追捕8人,又呼吁他们回港。资料显示,2019年「运动」后,多国已经与香港取消协定。有律师及学者坦承,港府执法有困难,悬红通缉实际效用成疑。

根据律政司网站的移交逃犯协定列表显示,目前仅10国与香港有移交逃犯协定。《港区国安法》生效后,西方多国先后中止与香港的移交逃犯协定,仍有协定的国家,由2019年19个大减至目前10个,目前与香港仍有协定的国家包括新加坡、韩国、葡萄牙、捷克等。 

按照协定,若被通缉者入境其中任何一国,有可能被移交香港,当中并不包括8名被通缉者目前身处的英国、美国和

外界关注,香港与这些国家没有移交逃犯协定,港府可以如何将其「缉拿归案」?

汤家骅:《国安法》是罪行 政治犯不能被引渡

本身是资深大律师的行政会议成员汤家骅周二(4日)对本台表示,香港与其他国家是否存有引渡协议都不重要,因为就算有引渡协议,根据联合国的法律,都不能够引渡「政治罪行」的疑犯;而《国安法》是政治罪行,因此并不适用。他坦承,疑犯逃离香港后有一定的执法困难,但不代表港府不去追究。

汤家骅说:这是常态,所有罪行逃离香港后,我们执法都会有相当的困难,但是可否执法,有人犯法后不追究,是两回事来的。法治的精神是有人犯了法就要去追究,执法不到这只是技术上或迟早的问题,不影响那个人到底有没有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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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通缉人士途经与港友好国家 恐有人身安全风险

那是否代表这8人要自行赴香港或大陆,港府先有机会执法?汤家骅表示不一定。

汤家骅说:他经过(通缉人士)与我们(香港)友好的地方,可能会受某程度的行政措施影响(移送回港),但他们自己知道,日后出国或其他地方时,不是百分之百安全,这是法律应有的阻吓作用。

台湾国防安全研究院国安所副研究员侍建宇同日接受本台访问指,从引渡协定来讲,等于告诉这8位被通缉者,不能够离开所谓西方,一旦他们进入了一些跟中国或香港还有效引渡协议的国家,就可能有人身安全的威胁。

学者:国际组织可拒绝港府要求

香港保安局今年4月回覆立法会的文件显示,过去5年共有2名被通缉人士,经组织发出关键罪案通告后,根据双边移交逃犯协定或适用的多边国际公约移交香港跟进。

外界关注,港府会否向对8人发「通缉令」,实际上又如何执行?

据介绍,国际刑警组织除与各成员国紧密联系外,亦与联合国和欧洲刑警等组织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罪行。香港警务处是国际刑警国家中心局香港支局,一直支持国际刑警组织的工作,并与其他成员国保持紧密联系。根据每宗案件的实际情况,若案件符合国际刑警组织定下的规定,警方可申请将在逃人士纳入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告」,知会国际刑警组织成员国其逃犯身分。 

侍建宇指,目前外界无从得知港府有否向国际刑警组织要求发出「通缉令」,而国际刑警组织亦无需对外公开通缉名单;而一旦组织发出通缉令,相关金融机构可能会向被通缉者停止提供银行服务。但即使港府或中国政府提出发布通缉令要求,都有可能被拒绝。 

侍建宇说:国际刑警组织当然可以拒绝受理,它基本上是按照联合国的国际人权宣言,来审查那些各会员国发出的通缉嫌疑犯到底有没有犯罪,如果这些所谓疑犯只是触犯了一些政治要求,或他们的行为是在人权保障范围之内的话,那国际刑警组织就会驳回或拒绝会员国发出的通缉要求。过去常常被发布通缉的都是有实质的暴力行为,譬如说他们是不是有暗杀、抢劫?如果中国或香港警方用《港区国安法》的要求,很有可能被拒绝。

学者:悬红通缉8人实质作用成疑

侍建宇指出,国际刑警组织对于会员国没有约束力,只是一种「通知」形式,即使发出通缉令,实质作用都成疑。

侍建宇说:疑犯所在的当地国对他进行调查,会看证据确不确实,如果不确实也根本不会理会国际刑警组织的通缉令。就算这些人犯有的罪行是当地国所不能允许的,除非有引渡协议,如果没有引渡协议,他们会考虑把这个人遣返后会不会受到公平审判,如果没有受到公平司法审判,也不会把他送回中国或香港。

根据香港警方的悬红公告,涉谋杀、伤人严重罪行,都是以30万至80万元赏金不等;而是次涉国家安全案件就达100万。

侍建宇指,有关金额令人质疑。实质上港府单方面没有办法追究8人,今次以悬红100万的方式通缉8人,是为了「杀鸡儆猴」,恫吓所有港人或海外华人,审查自己的言论,并对8人造成精神压力。

资料显示,国际刑警组织成立于1923年,总部在法国里昂,有194个成员国,包括英国、美国、加拿大等。组织过去备受争议,其中从事人权保护的非政府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去年1月,更致函国际刑警组织,直指这一组织已受到中国政府严重渗透,为中国政府和香港当局利用,沦为迫害流亡海外的工具。

港府呼吁8人回港自首

警方国安处在香港主权移交26周年后的周一(3日)公布,各悬红100万元通缉8名在海外的港人。香港特首李家超周二(4日)出席行会前表示,支持警方行动,强调会终身追究他们的责任,呼吁他们回港自首。

李家超说:无论他们走到天涯海角,我们都会终身追捕这些罪犯,通缉人要终结被通缉的生涯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自首,自首更加可以在香港《国安法》之下,获得法庭考虑减刑,否则他会终身被通缉,天天担心被拘捕,惶恐地度日。

针对外国批评特区政府发通缉及悬红,李家超表示,海外政客的言论不会影响特区政府维护国安的决心,质疑海外政客只为其政治利益行事,而他作为特首,有宪制责任维护国安,不担心任何政治压力,亦相信自己所做之事正确。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同日见记者并再次呼吁,被国安处通缉的8名潜逃海外港人回港自首。他提及「通缉犯」罗冠聪时,形容他为「现代汉奸」,又指若他认为自己行为合理合法,应回港受审,指警方届时会向法庭展示所有证据。

邓炳强又批评,罗冠聪有如「缩头乌龟」、「食人肉馒头」,在外享受荣华富贵,但受煽动的青少年正承担法律后果。他呼吁罗回港自首,又指受通缉的8人日后无利用价值后,只会「沦为弃卒」。

8名被港警通缉的人士,包括3位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罗冠聪及郭荣铿;传媒《棱角》行政总监「揽炒巴」刘祖迪;「香港议会」发起人、袁弥明父亲袁弓夷;现于的律师任建峰;职工盟前总干事蒙兆达;及美国的香港民主委员会策略及活动总监郭凤仪。 

记者:董舒悦 责编:李世民 网编:江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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