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3岁华童命丧车轮底!西裔男无证驾驶 却仅被判轻罪……家人听到消息后崩溃

【星岛】西裔男涉车祸撞死3岁华童过失杀人脱罪
案发时20岁的西裔男子高曼兹(Kevin Gomez)2023年11月29日晚6点40分在法拉盛大学点大道(College Point Blvd)夹41大道西南角,驾车倒后时撞死3岁华裔幼童陈小朋友(* Chen,音译),并将其拖行约10英尺后逃逸,被起诉过失杀人罪等14项罪名,被告否认控经过。

纽约州皇后区高等法院陪审团审讯,并且退庭商议多天之后,全数为非亚裔组成的十多位陪审员10月31日作出高曼兹包括二级过失杀人罪、二级攻击罪、过失杀人罪;二级鲁莽危害他人安全罪等重罪全部不成立,其余无驾照驾驶等多项轻罪成立。法官于12月10日量刑。
陈昆塔斯父亲亲自到法庭聆听审讯结果,他表示对裁定被告过失杀害他爱儿无罪感到非常不满意,对审讯公平表示怀疑,陈先生并即时以手机把法庭裁决告知在法拉盛美甲店工作的妻子,陈太太情绪激动,难控失望之情,电话筒传来饮泣之声的说, 听了这个结果,我们全家人接近崩溃状态,精神受到严重打击。
来自香港的陈太太说,自从这个案件发生,丈夫已经有一段很长时间不能工作,现在听到这个结果,我们一家精神深受打击,涉案者竟然没罪!这个是冤案!一个撞死人不顾而去的司机,竟然判他没有罪,也不愿意赔偿给我们受害者家庭!逍遥法外,她疑美国法律,公义是否公平。

被告过失杀人脱罪与陈家反应冰火两样情
陈小朋友案的结果是冰火两权情。穿着浅色西装到庭的被告高曼兹,与可能是父母和祖母等多位亲属陪同出庭,在法官引导审员如何作出被告是否过失杀等重罪的裁决,然后陪审员退庭两个小时后得出裁决结果前,高曼兹面上神情凝重,当陪审团代表宣布对他的所有过失杀人重罪不成立时,他的代表律师握拳庆祝并轻轻拍了高曼兹以示祝贺。庭讯之后在法庭外,高曼兹与亲属拥抱庆祝。
皇后区大陪审团起诉书指出,2023年11月29日下午6点39分左右,监视器画面显示,高曼兹在案发现场将他2014年白色英菲尼迪Q50停在了法拉盛41-04号大学点大道前的禁止停车区域。他随后进入了附近的Dunkin’ Donuts甜甜圈店,然后回到了他的车。陈小朋友走在父亲前面,从路沿走下来,正好走到一辆英菲尼迪轿车前。

监视器画面显示,孩子的头部超过了引擎盖顶部,司机应该可以看到他。高曼兹没有打方向灯,就驶入了大学点大道(College Point Boulevard)的车道。
陈小朋友被甩出引擎盖,摔到车底,汽车轮胎将其辗过,拖行了大约10英尺(约3公尺)。高曼兹似乎减速或停车后才开车离开。陈小朋友头部和颈部严重受伤,被送往纽约长老会皇后医院抢救。当晚7点31分在医院被宣布死亡。
涉嫌车祸撞倒人后后逃离现场的高曼兹,在案发后翌日下午到109分局自首,他称自己只持有学习驾照(Learner Permit)而逃逸。
住在马斯佩斯第60路的高曼兹被控14项罪名,包括二级过失杀人罪、二级攻击罪、肇事逃逸罪等。过失杀人罪;二级鲁莽危害他人安全罪;鲁莽驾驶罪;在未持有有效财务担保的情况下驾驶或允许他人驾驶机动车;两项驾驶车窗贴膜的机动车罪;驾驶未注册机动车罪;非法转弯罪;违反张贴的限制停车、驻车或泊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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