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人议员“倒戈”合法吗?一次说清法律真相

加拿大联邦国会议员马荣铮(Michael Ma)12月11日突然宣布转投执政的联邦自由党,这在其选区万锦—于人村(Markham—Unionville)引发震荡。已经有居民迅速在请愿平台Change.org发起请愿,要求马荣铮辞职同时举行补选。
截止发稿,已经有37500个签名,留言超过1100条。
昨天我们的报道(加拿大政坛大地震:华人议员突然倒戈,自由党距多数政府仅差一席)也有大量的读者留言,对这种倒戈质疑,并想知道从法律层面,选民可否罢免议员。现在是小编从法律层面 + 实际操作层面了解到的信息。
加拿大选民几乎不可能“依法罢免”国会议员
在加拿大,马荣铮即使转投自由党,选民几乎不可能“依法罢免”他。在现实操作层面,基本不可行。
一、关键前提:马荣铮是“联邦国会议员”(MP),不是省议员(MPP)
马荣铮是联邦国会议员(MP),而不是省议会的议员。
这一点非常关键,因为:👉 加拿大联邦层面目前不存在任何“罢免国会议员”的法律机制。
二、加拿大哪些地方允许“罢免民选官员”?
截至目前:
➡️ 联邦议员转党,在法律上是完全允许的,也无法被选民罢免。
三、马荣铮“转投自由党”在法律上是否违规?
不违规。完全合法。
在加拿大的议会制度下:议员是代表选区的个人,不是“党派的财产”。当选后 有权自由转党、独立、再加入其他党。这被称为:crossing the floor(倒戈 / 转党)
加拿大历史上有大量先例,包括:自由党 ↔ 保守党
执政党 ↔ 反对党
党内分裂后另起炉灶
四、那选民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从法律角度:几乎没有
从政治角度:有,但是“软约束”
选民唯一能做的三件事
公开施压
抗议
媒体曝光
社交媒体舆论
要求他自愿辞职(但是否辞职,完全取决于本人意愿)
等下一次联邦大选用选票“清算”
👉 没有任何强制性法律手段可以提前把他拉下台。
五、为什么加拿大联邦不允许罢免议员?
这是一个“制度选择”,主要有三点原因:保护议员的独立性
防止被党派或短期民意“绑架”
防止频繁政治动荡
否则每一次争议都可能触发罢免
议会制传统:加拿大继承英国制度。英国同样极少、且高度限制 recall
选民可能表示不服
“我投票选的是保守党,你怎么变成自由党了?”
但在加拿大的制度下,你选的是“马荣铮这个人”,不是一张“永久绑定党派的票”。
所以结果就是:政治上可能很难看,倒戈法律上却完全站得住脚。
尽管万锦的选民提出请愿,而西人主流媒体并没有指责马荣铮倒戈的相关报道。因为这就是加拿大政治下的合规行为。并且马荣铮并不是第一个这么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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