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吗?那英为了纪念刘欢,演唱会“违规”临时加唱刘欢的《弯弯的月亮》

9月26日晚上,成都,一身黑衣,那英唱了一首《弯弯的月亮》

演唱中她数次因情绪导致声音颤抖。。

后来才知道她是临时加场的,为了纪念和缅怀当天离开的刘欢老师。。

我第一反应除了感动,反而会为那英担心,,这肯定得挨罚吧

毕竟这个加唱是临时的,没有提前向上报备

毕竟太突然了,根本来不及

我查了下规则:《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写得很清楚:申请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在演出日期3日前提交材料,各地执行口径普遍是3个工作日。受理之后,文旅部门还要3个工作日办结

再看时间

刘欢是9月25日上午9点52分走的。那英的原话是”今天早上接到了一个噩耗”,演唱会是26日晚上

从知道消息到站上舞台,中间隔着的不是3个工作日,是零个工作日,因为政务窗口周六不开门

所以有些人问”为什么不提前报批”这个问法我只能说不懂规则

制度里压根没有”当天”就能解决的规矩

当然我还看到另一种说法是:个唱本来就会多报几十首备用曲目,那英团队为什么不多报一首?

但是要知道备用曲目是按”我能唱什么,我想唱什么”报的,不是按”我可能要为谁送别”报的。所以肯定不会备这种别人的经典歌曲,,

所以即使都知道个唱会提前报备大量备用歌应付现场即兴,这样可以避免被罚;拼盘演出每人只有三四首,报得少,一加唱就违规

往前翻翻,罚单不是没有

广州黄埔一场演出加了没报备的曲目,罚5.5万;TF家族的场子加了《毕业》《青春期》,罚6.1万。6月张靓颖就是栽在这上头,即兴清唱太多连累主办方挨罚,,张靓颖被罚之后宣布商演可能不再设清唱环节,到青岛那场,主办方开场前专门叮嘱她别即兴

今年七夕鸟巢那场更典型。汪苏泷刚哼两句《雨爱》,自己笑着叫停:”要劈叉,因为这首歌没有报批。”全场笑翻

他停得下来,因为那只是一首歌

但是那英停不下来,因为那天晚上它已经不是一首歌了

报批能审批即兴,审批不了哀悼

这算制度出错吗?

我看其实不算

汪苏泷的点歌、张靓颖的宠粉、黄埔那两场的加歌,全都可预见,本来就该提前报上去。这都是小事

不过现在网上分成两拨对立的人呢,,一拨说”别让一纸流程寒了歌手的心”,还有人写”要查就查假唱、查黄牛,别查一首送给刘欢的歌”。另一拨反过来,讲”真情致敬不能逾越演出监管底线”

我个人是理解前者的情绪的,

但也想说句不讨喜的,,你替那英喊完”罚就罚”,反正钱不多,,但是那条紧急通道还是没人去修。下一次,照样有人站在台上自己算这笔账

规则不该凌驾人情,这话谁都会说

可制度要真想照顾人情,得先给人情留一条走得通的路

比如突发情形下的24小时备案口子。这不是特权,是常识

说白了,我倒希望这事最后有个像样的结果:罚款可以照罚,通报也该发,但顺手还能把那个缺口补上

刘欢唱了一辈子的《弯弯的月亮》。它最后被登记成一个”未报批节目”,

我是真的不希望下次还会出现同样的状况,,,

大家对这有什么看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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