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原同事非婚生子且转账500余万元,妻子主张返还;丈夫称只是生意周转等,不存在赠与关系;法院:不能证明正当往来的5483元返还妻子

丈夫婚内与原同事非婚生子,5年多时间里陆续给原同事转账500多万元,妻子愤而起诉要求返还。从双方往来转款中理清了一笔账:5年间两人相互转账金额几乎相抵,真正说不清来路、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只有5483元的差额。最终,法院判定将5483元退还给妻子。

这是今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婚内赠与合同纠纷案。“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赠与婚外对象,损害配偶权益又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至于能追回多少,要看证据依法判定。本案双方转款几乎对抵,仅5483元差额无法说明正当往来,故判返还。”本案主审法官娄培阳说。

配偶起诉返还婚内转账款项

王某与陈某系夫妻,二人于1988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与周某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并育有一子。

法院理清转款差额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与周某之间互相有转款,陈某向周某转款5374293元,周某向陈某转款5368810元,双方转款差额为5483元。

*以上内容系网友风平浪静自行转载自洪观新闻,该文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和态度。yeeyi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果对文章或图片/视频版权有异议,请邮件至我们反馈,平台将会及时处理。

喜欢、支持,请转发分享↓
赞助商链接
标签: 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