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报告高调针对「709案」 律师:司法集团犯罪

2017年03月25日 16:30

今年中共两会,中共最高院在报告中都将「709事件」作为首要「政绩」。大陆律师认为此案是系统的耻辱。图为3月12日,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两会作报告。(Getty Images)

3月12日,中共两高在两会宣读,将「709事件」作为首要「政绩」。

大陆律师认为此案是司法系统的耻辱,有学者认为周强任最高法院院长也是法律人的耻辱, 历史会证明这是一起办案机关公检法人员集团犯罪的案件。

有专家认为让周强宣读高院的工作报告当。

文 _ 骆亚

两高称「709事件」
为首要「政绩」

在刚结束的中共两会,中共察院和最高法院在报告中都将「709事件」作为他们的首要「政绩」。最高检在报告开头回顾2016年工作中的第一条时,为天津检察机关背书,称其「依法」起诉了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案例。

Ad:美好不容错过,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时光,现在就订票

最高法在报告开头谈「维稳」时,第一条所谓的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称「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审结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加大对暴力恐怖、邪教犯罪等惩治力度」等等。

随后,周强的报告再提「配合最高检出台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审理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将「709事件」放在习近平反腐打虎的政绩之上。

跟习阵营作对
周强作两会报告不妥

由于周强在今年年初时公开宣称不搞司法独立、三权分立、宪政民主,被外界痛批。大陆学术界、律师界、公民团体分别发出罢免首席大法官周强的呼声。

大陆著名学者茅于轼向《大纪元》记者表示:「周强出来做法院的工作报告是不妥当的,作为最高法的院长,他此前发言拒绝司法独立是完全错误的,遭到很多人的反对。让他出来做报告,等于是坚决跟大家作对了。他后来觉得不好意思收回的发言了。」

原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表示,周强此前讲过,中国的司法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不能搞司法独立,对此应该予以批判的。只有司法的公正和独立,才能够建立法制社会,实现民主化,建立宪政。他说:「像周强这样的人,能够当上最高法院院长,这是中国人的耻辱,是中国法律人的耻辱。」

「709」中的人没有颠覆国家政权

「709事件」是指2015年7月9日开始,中国大陆维权律师遭到大规模抓捕的事件,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成重点目标,多人被抓捕失去联系,包括律所主任律师周世锋在内。截至2015年底,全国至少有316位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维权人士及家属,遭遇被传唤、限制出境、软禁、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或失踪等非法对待。

维权律师江天勇案的辩护律师陈进学对美国之音表示,周世锋、胡石根等人的案件是一个冤案,他们在整个办案过程中都被拒绝自行聘请或委托家人聘请律师,而且遭受了媒体「审判」,被迫进行了自证其罪,这些都是违反了中国法律。

北京著名维权律师也是「709事件」中被抓的维权律师王全璋的辩护律师。他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讲述了从亲历的过程中,了解到此案存在令人瞠目的肆意枉法现象,并以此驳斥两高报告中对「709案」的表述。

他表示:「高院对下级法院的判决不应当积极表态,因为除判决之外还有申诉权。只有自己经手的案件才可以评论。在每个案件的多审判决中,不是当事人认罪不认罪的问题,像聂树斌案、呼格案都是被迫认罪的。所以认罪有真有假,即使真认罪也可能是当事人的错误认识。按照中国的法律,当事人的认识不会影响判决定罪的,但对量刑有一定的影响,因此他们(两高)的表态违反法律规定。」

程海表示,他相信周强没有看过这个案件的材料,「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根据媒体披露的这些资料,根据国际公认的事实标准、公众公认的标准,包括已经被判决的周世锋、胡石根等,还没有被判决但已经被起诉的李和平、王全璋等人,他们都是进行公开的合法活动,没有(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活动。」

他以王全璋为例说:「从2015年8月1日王全璋被拘留逮捕后,到现在为止已超过一年半,期间我们十多次要求会见都被拒绝。公安部门拒绝介绍案情,检察院拒绝接受我们律师的辩护手续与会见要求,违法通知看守所不让我们会见。法院阶段也不给会见,他们的理由是这是王全璋本人要求的,不要律师,要自己辩护。」

「709」人权律师王全璋从2015年8月1日遭拘留逮捕,至今一年半不得会见家属,并遭剥夺聘请辩护人的权利。图为王全璋与妻儿资料照。(资料图片

根据大陆现有的法律,他介绍,「最高法、最高检包括公安部等六个部门共同下达过一个文件,维护律师的合法职业权中明确地规定,被羁押的人如果要拒绝律师,律师要求会见与本人确认,他如果拒绝会见的话,他应该有文书交给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所以我们认为,王全璋实际上没有拒绝家属给他聘请律师的行为,但是办案部门故意阻拦律师给他提供法律帮助,使他处于孤立无援的地位。」

程海表示王全璋是无罪的,「这些办案的人员就是践踏中国的法律,构成『徇私枉法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就是明知王全璋没有犯罪的事实,对他进行追究;『玩忽职守罪』就是律师的会见权、律师的阅卷权等权利都被剥夺了,同时也剥夺了王全璋聘请辩护人的权利。」

历史将证明「709」是错案、假案

程海律师表示,周强的那些话都是歪曲事实的谎话,没有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因中共媒体的一言堂,其余反对的声音发不出来。所以这种判决不是证明两高的业绩,而是证明枉顾事实,故意的错误判决,是司法界的耻辱。历史将证明这个案子是一个错案、假案。

「709」案是一个错案、假案,是中国司法界的耻辱。

图为2016年「十一」前夕,「709」案四位维权律师的妻子前往最高检察院维权。(知情者提供)

程海认为,现在还是比较乱,各自为政的感觉。中共各个部门都执行各自的法律或类似法律的东西。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跟法律宪法相抵触而得不到制止,两高制定的司法解释是其另搞一套,所以导致国家法律标准的混乱。

大陆商事犯罪辩护律师韩冰公开表示,「法官主持,律师主导,才是中国庭审为中心的实质。最高法院的庭审为中心仍然停留在以卷宗为中心。所谓让每个案件感受公正,不过是口号,因为他们根本不懂得庭审为中心是律师在主导,法官只是主持。如果依然是法官主导,就不会有公正。因为以庭审为中心,是看控辩双方,而不是看法官。周强根本就不懂这些。」

他进一步解释,所谓以律师为主导,是经过侦查、检察体制之后的庭审。如果不是律师主导,势必依然只是侦查、检察的延续,在这种体制下法院想以审判为中心那是笑话。只有加入律师的抗辩,法庭才知道有没有非法证据需要排除,才知道有没有程式性违法。靠法院,他们永远看不出来。◇

新纪元周刊(第5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