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電商注意了!澳大利亞消費稅來襲

2017年12月04日 10:07

來源:1688澳洲新聞網

11月29日,佛山皮包出口商李新得知,他的出口生意在明年7月份后,可能不那麼好做了——根據稅務局最新消息,他賣的皮包在進入澳大利亞時,將須額外繳納10%的商品及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 Tax,簡稱「GST」)。

經濟觀察報從澳大利亞稅務局獲悉,自2018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亞將對向澳大利亞境內銷售商品價值不高於1000的海外商務交易征繳商品及服務稅(GST)。這一規定適用於通過商家、線上交易平台及轉運商銷售的商品。

根據該規定,海外商戶每年向澳大利亞消費者出售價值超過75,000澳元的可徵稅商品(包括低價值商品)將需在澳大利亞稅務局(ATO)登記商品及服務稅並按季度交納稅款。

阿里、京東、亞馬遜等電商也牽扯其中。他們早在今年7月就聽到風聲,並在近日分別與澳大利亞稅務局就具體細節進行了溝通。澳大利亞稅務局還將指派客戶服務經理,指導並監督上述平台及轉運商,確保該法規的順利實施。「這項新法規將確保消費者進口的低價值商品與澳大利亞境內的商品享受同樣的稅收待遇。」澳大利亞稅務局助理局長凱特·羅夫(Kate Roff)對經濟觀察報表示,此舉旨在為本土企業和其全球競爭對手營造一個更為「公平」的競爭環境。

但在李新這樣的中國賣家看來,這並不公平,而是會提高商品的出售價格,不利於他在澳大利亞的生意。他想不通:「在國內已經繳納過17%的增值稅了,為什麼到了澳大利亞還要再繳10%的稅?」

Ad:美好不容錯過,和家人朋友一起享受愉快時光,現在就訂票

而在今年1月1日,中澳自貿協定才進行過第三次降稅,對中國來說,出口方面,第三次降稅後澳大利亞零關稅稅目比例達到98.5%。當紡織品和服裝、汽車零部件、家電產品等中國出口優勢產品剛開始享受更加優惠的關稅時,人們不會想到,此後的GST卻對其中一部分產品的出口帶來壓力。

據羅夫透露,根據目前稅務局掌握的信息,至少有3000家企業涉及到此次的GST。據京東方面預計,生活服務類及小家電等產品將首當其衝。

GST是什麼

GST,又名消費稅,指的是對澳大利亞境內銷售的大多數商品及服務徵收的稅。即將徵收的GST稅率為10%,適用於包含運輸和保險費用在內的消費者所支付的所有費用。

GST也可以抵扣,即賣家在提供銷售額時收取消費者的稅 (GST col-lected),可以扣減賣家從別人那裡購買商品或服務時候交的稅(GST paid),最終需要交給稅務局的是:賣家收取消費者的稅-賣家購買商品或服務繳納的稅。

羅夫及其所在的澳大利亞稅務局致力於確保來自中國和其他國家的供應商和平台了解這項新法規的內容。

羅夫說,此前,澳大利亞對跨境網購的GST起征點為1000澳元。澳大利亞本土消費者從海外電商網購購買的商品若價格在1000澳元以下,是不需要支付10%的商品服務稅的,而超過這一金額則需繳稅。

早在今年7月1日,澳大利亞政府已宣布對所有從海外銷售到澳大利亞的數字產品及服務收取GST稅費,該項稅收被外界稱為「Netflix tax」(Netflix為全球十大視頻網站中唯一收費站點)。

區別在於,Netflix tax徵稅對象一定是澳大利亞的居民消費者,而此次GST範圍更廣,只看貨物是否進入澳大利亞,而不是看最終消費者是誰。

據澳大利亞稅務局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若有商戶在平台上向澳大利亞消費者銷售低價值商品,該平台運營商將被視為繳納商品及服務稅的供應商。阿里、京東、亞馬遜等平台將代替商戶繳納GST,並從消費者所支付的費用中扣除——消費者要支付商品費用的110%。

此外,羅夫還介紹道,符合下列情形的供應商將不受新商品及服務稅的法規影響:客戶是可向供應商提供澳大利亞商業註冊號(ABN)的商戶,且已經在澳大利亞商品及服務稅上登記註冊;商品為一系列低價值的商品組成且總價超過1,000澳元,並由同一貨包發送至澳大利亞(此類商品將在澳大利亞邊境徵收商品及服務稅);或根據澳大利亞法律規定免交商品及服務稅的商品(即商品及服務稅豁免或已稅品)。

羅夫強調說,若某一供應商通過線上平台進行銷售,那麼平台的運營商(而不是供應商)就可能需要繳納這類銷售的商品及服務稅。在此情形下,在確定供應商是否應登記商品及服務稅期間,此類銷售不計入他們的商品服務營業額;若供應商為退還商品提供退款,平台運營商則應該退還已繳納的商品及服務稅款。若運營商已經向澳大利亞稅務局交納商品及服務稅,則可以在下一次商品及服務稅返還中扣除相應的商品及服務稅款。

據澳大利亞稅務局官網通知,此項措施要求提供進口服務及電子產品的供應商登記商品及服務稅,並在與澳大利亞消費者進行交易時將稅款計算在內。此措施與其它於2017年7月1日的澳大利亞商品及服務稅相關變更共同實施。本規定影響的服務與商品可能包括建築或法律服務以及電影、音樂、應用程序、遊戲、電子書、賭博和在線約會服務的傳輸或下載。符合標準的國際供應商需登記商品及服務稅。未履行新措施所規定義務的國際供應商將可能面臨處罰。

中國商家首當其衝

「本來身在,在淘寶等平台購物就有極高的運費,再加上稅,就更不會去買東西了。」23歲的中國留學生劉麗對經濟觀察報說。「我們在澳大利亞的大部分客戶都是華人,他們已經習慣於在中國下單,讓我們以有競爭力的價格把商品運到澳洲。」澳大利亞轉運公司Transfer International Organic的業務包括從中國各地收集包裹並將其運往澳大利亞和其他地方。該公司稱,預計7月1日以後澳大利亞居民的海外購買成本將大幅上漲,因為公司將承擔額外的收稅責任並提交有關的文件。

的數據顯示,在新政策影響下,中國將首當其衝。為介紹該項法規,澳大利亞稅務局已經在北京開了兩次座談會。「怎麼跟商家去說呢?」這是京東集團財稅商事創新事業部總監吳婧正在頭痛的問題。此前她還擔憂平台之間由於對GST稅反應不同而導致的公平競爭問題,但是澳大利亞稅務局那邊承諾建立投訴機制,以保證業內公平競爭。

而那些敏感的商家對此仍充滿疑慮。跨境服裝商吳敏認為,按照規定,超過75,000澳元(約37.5萬元人民幣)的低價值商品才會被徵稅,當這10%的稅由平台來代收,即便年收入不超過75,000澳元的賣家也需要繳GST,對她來說並不公平。

一些澳洲當地進口商也感覺到了不安。吳敏的進口商馬特加大了接下來幾個月的訂單量,但他也承認,這並不是長久之計。馬特分析道,本來服裝就是微利行業,一點點的價格變動就會使得商品喪失其物美價廉的優勢,更何況是10%的稅收。他擔憂,消費者需要支付更多的錢來購買商品,這樣會導致澳大利亞的生活成本增加,而零售商的利潤也會減少。

另一個問題在於,產品本身在國內已經繳納過17%的增值稅,澳大利亞再徵稅10%,是否屬於重複徵稅?相關部門是否就此協商,保障中國電商的權益?一位稅務相關人士透露道,今年7月份已經有人向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反映此事。國家稅務總局目前可能在考慮,相關電商在國內的稅如何退稅,實現優化。

目前,京東正在對其平台上的相關方進行統計。吳婧告訴經濟觀察報,京東在跨境電商方面的業務部門正在研究系統上的調整,並考慮在明年簽合同的時候與相關賣家溝通此事。

「最終,GST稅是由消費者承擔的。」雖然羅夫認為,這一徵稅行為只是在彌補稅收法律的空洞。但是,經濟觀察報採訪的幾位賣家以及跨境電商界人士認為,這一稅收或將加重消費者、電商的負擔。「GST的徵收損害了其他國家的利益。」一位英國的稅務專家對經濟觀察報表示,他對GST並不支持,他認為,商品在走出國門的時候已經征過一次稅,再來一次顯得毫無必要。

「降低GST消費稅起征點意味著海關需要額外處理成千上萬的快遞包裹,大大增加工作成本。」澳大利亞消費者權益組織Choice項目總監馬特·萊維(Matt Levey)認為,額外的包裹處理成本很可能會轉嫁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