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睡在人行道上,一個過路人叫了救護車。醫護人員對這名男子進行評估,包括測量他的生命體征,並對他進行安撫。
去年,墨爾本有一名年輕人因和他人打架,結果路人叫了救護車。
等醫護人員趕到時,他們先對另一個人進行了治療,然後等他們走進這名年輕人時,被告知不需要治療。
結果,醫護人員還是給這名年輕人測量了脈搏,並讓他簽署了一份「拒絕治療表」。
過了一段時間后,這名年輕人卻收到了一張$519賬單。
因為這名年輕人接受了
「安撫,傷口得到沖洗和清潔」
像他這樣的情況還有很多,而監管人員已經在介入這些事例,並要求救護車協會更改收費標準。
監察專員在其他有問題的個案中也發現病人被收取519澳元的費用,案例包括:
一名男孩在飛機上,臉部突然開始腫脹。乘務人員給他開了葯,他的癥狀消失,醫護人員對他進行評估和安撫。
兩名男子的頭部被襲擊,來的一輛救護車為兩個人均提供診治服務,其中一名男子拒絕被送往醫院,而另一名男子可能已被送院,結果救護車公司開出兩份賬單。
維多利亞州救護車中心在其網站上表明,緊急送往醫院的平均費用超過1100元。
監察專員的報告指出,在上一財政年度,在104727宗須付賬個案中,維多利亞州救護車中心開出了17758張發票,用於現場治療。有些未收到賬單的,主要是因為病人加入維多利亞州救護車協會或是領養老金者。
怪不得之前有句玩笑:在國外有兩種車輕易不要叫,一是消防車,二是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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