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電訊報》7月13日報道稱,悉尼一位華人店主因向未成年出售電子煙,被重罰5000澳元。
報道稱, 在一次秘密檢查中,一名14歲少年作為卧底走進一家報刊店,在沒有被要求出示身份證件的情況下,順利地買到了一支電子煙。
店老闆是來自Chatswood的鄒瑾(Jin Zou,音譯),她在Hornsby地方法院出庭受審時,承認了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製品的指控。
法庭文件顯示,去年12月19日,這名14歲卧底與悉尼公共衛生部門合作,在Gordon Newsagency報刊亭進行了一次合規性檢測。
法庭了解到,這是鄒瑾第二次犯下此類違法行為。
法官Alexander Mijovich指出,這種罪行的最高罰款為5萬澳元,而鄒瑾已不是初犯。
「你為什麼沒有吸取九年前的教訓,在2014年,你因同樣的罪行出庭受審。」
法庭獲悉,當時這名少年走進店內,向店家問到:「你們這裡有什麼口味的電子煙賣?」
鄒瑾則拿出了一個棕色的紙板盒,展示了多款電子煙口味。
這名少年隨後選擇了一款IGET品牌的「Peach Pineapple – 4000 puffs」電子煙,而鄒瑾在未詢問該少年的年齡,或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明的情況下,將該電子煙以25澳元的價格賣給了他。
法庭文件還顯示,該款電子煙的包裝上明確標註,產品僅供21歲或以上的人群使用,而且新州衛生廳稱,鄒瑾售出的電子煙中含有尼古丁。
鄒瑾告訴衛生官員,她櫃檯下僅有兩根電子煙出售,但之後搜出了15根。
報道稱,在庭審上,鄒瑾通過一位中文翻譯告訴法官,她「願意接受處罰」。
法庭了解到,在新冠疫情期間,鄒瑾的生意一直不景氣,雖然她已經經營這家店長達15年之久。
法官Mijovich表示:「如果你不願去了解你的義務,那麼你就需要面對後果。你選擇賣煙給一位14歲的少年。」
最終,鄒瑾被判有罪,並被罰款5000澳元,為最高罰金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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