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he Age報道:最近,墨爾本一個亞裔因其一名在澳洲出生的兒子有殘疾而面臨被趕出澳洲的處境,
極端諷刺的,與此同時一些重罪犯卻得以繼續留在澳洲。
Lily Lumintang的13歲兒子Jonathan患有腦癱,這讓她的僱主擔保PR申請於2021年11月被前政府駁回,理由是照顧Jonathan的會給澳洲到來過高的社會成本。
這源於一項有爭議的移民豁免政策,使用所謂的 「重大成本門檻」 來決定殘疾人的終生護理是否對公共財政造成過大負擔。
目前這個門檻是10年內超過51,000澳元。
行政法庭在本月早些時候維持了這一決定,這意味著,除非他們向更高級別的法院提起訴訟,否則Lumintang及其家人必須離開已經居住了14年的澳洲。
Jonathan多年來一直與其它家人住在印度尼西亞。
但Lumintang和她的丈夫Martin Cahyo認為,他們現在已經足夠經濟強大,可以把Jonathan帶回澳洲,在墨爾本東區的家中照顧他和他們三歲的兒子Rafael。
Lumintang的律師Andrew Woo認為:她一家與澳洲的聯繫,包括積极參与教會、大學學歷和會計技能,超過了與Jonathan的病情相關的任何成本。
Lumintang表示她希望留在澳洲,因為工資更高,殘疾人也能有更多機會。
Woo指出:法庭允許很多外國罪犯留澳的決策中,對家庭和社區聯繫給予了很大的重視。
但在這個特定案例中,法庭卻沒有充分考慮Lily家庭的全部情況,包括家庭聯繫和社區聯繫。
倡導組織 「歡迎殘疾」 的移民政策顧問Jan Gothard表示:這一法律與社區期望不符。
Gothard說:大多數澳洲人知道這種情況后都會感到震驚,這是在告訴這個國家的殘疾人,我們認為你是負擔,
如果我們有選擇,我們不會讓你在這裏。
但他們不是負擔,他們在經濟和社會上都有貢獻,拒絕他們的簽證傳遞了一個令人不安的信息。
聯邦移民部長Andrew Giles的一位發言人表示:政府正在審查重大成本門檻,以確保其更好地反映社區期望。
部長保留在有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時干預案件的權力。
Gothardduic 表示:「歡迎殘疾 」組織的總體要求是取消 「殘疾歧視」 立法中的移民豁免,
同時,該組織也在推動為在澳洲出生的兒童自動健康豁免,並將教育從重大成本門檻的計算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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