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笑話法律?重罪犯可以留澳,這個亞裔家庭卻要被趕出澳洲

據The Age報道:最近,一個因其一名在出生的兒子有殘疾而面臨被趕出澳洲的處境,

極端諷刺的,與此同時一些重罪犯卻得以繼續留在澳洲。

Lily Lumintang的13歲兒子Jonathan患有腦癱,這讓她的僱主擔保PR申請於2021年11月被前政府駁回,理由是照顧Jonathan的會給澳洲到來過高的社會成本。

這源於一項有爭議的移民豁免政策,使用所謂的 「重大成本門檻」 來決定的終生護理是否對公共財政造成過大負擔。

目前這個門檻是10年內超過51,000

行政法庭在本月早些時候維持了這一決定,這意味著,除非他們向更高級別的法院提起訴訟,否則Lumintang及其家人必須離開已經居住了14年的澳洲。

Jonathan多年來一直與其它家人住在印度尼西亞。

但Lumintang和她的丈夫Martin Cahyo認為,他們現在已經足夠經濟強大,可以把Jonathan帶回澳洲,在的家中照顧他和他們三歲的兒子Rafael。

Lumintang的律師Andrew Woo認為:她一家與澳洲的聯繫,包括積极參与教會、大學學歷和會計技能,超過了與Jonathan的病情相關的任何成本。

Lumintang表示她希望留在澳洲,因為工資更高,殘疾人也能有更多機會。

Woo指出:法庭允許很多外國罪犯留澳的決策中,對家庭和社區聯繫給予了很大的重視。

但在這個特定案例中,法庭卻沒有充分考慮Lily家庭的全部情況,包括家庭聯繫和社區聯繫。

倡導組織 「歡迎殘疾」 的移民政策顧問Jan Gothard表示:這一法律與社區期望不符。

Gothard說:大多數澳洲人知道這種情況后都會感到震驚,這是在告訴這個國家的殘疾人,我們認為你是負擔,

如果我們有選擇,我們不會讓你在這裏。

但他們不是負擔,他們在經濟和社會上都有貢獻,拒絕他們的簽證傳遞了一個令人不安的信息。

聯邦Andrew Giles的一位發言人表示:政府正在審查重大成本門檻,以確保其更好地反映社區期望。

部長保留在有同情和令人信服的理由時干預案件的權力。

Gothardduic 表示:「歡迎殘疾 」組織的總體要求是取消 「殘疾歧視」 立法中的移民豁免,

同時,該組織也在推動為在澳洲出生的兒童自動健康豁免,並將教育從重大成本門檻的計算中移除。

*以上內容系網友Max說澳洲自行轉載自墨爾本微生活,該文僅代表原作者觀點和態度。本站系信息發布平台,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不代表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果對文章或圖片/視頻版權有異議,請郵件至我們反饋,平台將會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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