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州司機因在綠化地帶停車而被處以640澳元的罰款,因為道路上已經沒有多餘的空間了。
這名新州的司機因此被罰款兩次,她在社交媒體上解釋稱,她可能會在法庭上對罰款進行抗辯。
她說:「我把車停在草地上,因為馬路上沒有車位了,車道上也沒有車位了,我的車停在了磚籬笆裏面的草坪上。」
這位女士解釋稱,她不知道把車停在草地上是違法的。
根據《道路規則法》,在新州的綠化地帶或人行道上停車是違法行為,將被罰款320澳元。
昆州的駕車者將面臨高達3096澳元的罰款,澳大利亞首都領地的駕車者將面臨3200澳元的罰款。
議會報告應用程序Snap Send Solve的數據顯示,把車停在綠化地帶或人行道的司機數目增加了25%。
Snap Send Solve的首席執行官丹尼·戈羅格(Danny Gorog)表示,維州、新州和昆州司機最有可能在人行道上停車。
不久前,在堪培拉,一名男子因將自己的汽車停在車道上而被罰款132澳元。
他被罰款是因為車輛部分擋住了人行道。
他不知道他的部分車道被認為是公共財產,不屬於他,這使得他的停車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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