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CBC獲得的法庭文件詳細披露了一起牽涉多名慣犯、遍及多個城市、涉案金額高達數十萬加元的Lululemon有組織盜竊團伙的運作內幕——其中一名關鍵人物,竟是一名居住在素里的華人女子曾某(Yawen Zeng,音譯)。
今年3月,警方突襲了曾某的住所,查獲了價值17.5萬加元的贓物和化妝品。背後更牽扯出一個多層級、有分工的盜竊網路。諷刺的是,這些竊賊多次被抓了又放、放了繼續偷,法院成了他們的「中轉站」。
圖源:Transit Police
今天,我們就來為你一一揭開這場Lululemon大案的「內幕」。案件核心人物速覽:2大主腦:Manishkumar Sureshbhai Patel(下文簡稱「P哥」)
Manan Chandreshkumar Shah(下文簡稱「S哥」)
兩人是表兄弟關係。
3名慣偷:亞裔男子Minh Ngoc Ta
扒手情侶Amber Cristina Rolston和Aaron Knight
協調者(涉嫌銷贓):華人女子曾某(Yawen Zeng)。
盜竊案的開端:Facebook銷贓、天車逃跑
最早向公眾警示Lululemon存在「大規模、有組織」盜竊行動的,是交通警察。他們之所以介入,是因為那些通過Facebook Marketplace銷售贓物的人,竟然將天車(SkyTrain)作為「逃跑工具」。
警方一查發現,這背後竟是一個有組織的大規模盜竊團伙。去年8月的新聞發布會上,調查人員曾表示他們查獲了800件Lululemon商品,並逮捕了P哥和S哥,但當時還沒正式起訴。到了10月,兩人分別被指控兩項持有贓物用於販賣和販賣被盜Lululemon財產的罪名。
他們的律師拒絕置評,但表示其委託人將不認罪。此案的初步審理定於下個月進行。
據報道,P哥和S哥於10月中旬首次在溫哥華省法院出庭。
然而,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即便已經被控犯罪,P哥仍然在向一名扒手「下達盜竊指令」犯罪網路照常運轉。
圖源:51記者拍攝
亞裔扒手瘋狂作案:一周明搶5次
素里皇家騎警(RCMP)的調查始於去年11月,當時他們盯上了一名來自萊斯布里奇(Lethbridge)的亞裔男子Minh Ngoc Ta,此人涉嫌在大溫多家Lululemon門店盜竊商品。
警方對其進行了嚴密監視,發現他在聖誕節前的幾天里瘋狂作案,曾在一周內5次光顧素里Morgan Crossing商場的Lululemon門店,每次都用「搶完就跑」的方式,竊取了價值數千加元的商品。
RCMP還獲取了他的電話通話數據,發現他每次作案后都會立即與P哥聯繫——在去年12月到今年1月之間,兩人有多達558次通話和簡訊往來,進一步證實P哥在被控罪期間仍在「下達盜竊指令」。
圖源:Google
華人女子成「協調者」?家中藏大量贓物+化妝品+現金
RCMP進一步調查,目標鎖定了P哥的「合作夥伴」——一位住在素里的華人女子曾某。她本人沒有犯罪記錄,也沒參与直接盜竊,但警方認為她在背後扮演「協調者+銷贓」的關鍵角色。
今年3月,警方翻查了曾某家的垃圾桶尋找線索,還向Lululemon總部申請了特殊掃描器,可在30米外識別衣服是否為被盜商品。
警方最初從曾某家門外掃描,發現了至少18件Lululemon商品為被盜物。之後正式搜查她的住宅,搜出了數百件Lululemon商品、大量禮品卡和Chanel化妝品,總價值高達17.5萬加元。
此外,警方還在她的本田車手套箱中查獲了一個裝有5000加元現金的袋子,很可能是犯罪所得。
儘管曾某目前尚未受到刑事指控,但BC民事沒收辦公室已於上個月向BC省最高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沒收其房產和贓物。理由是在她車庫中發現的大量被盜衣物,證明她的房產部分是通過犯罪所得購買的。
警方查獲的WhatsApp聊天記錄顯示,曾某對全球零售價格相當熟悉。她曾在聊天中討論Lululemon熱門產品的定價和市場需求,還表示「亞洲和歐洲便宜,加拿大貴」,疑似參与海外倒賣。
RCMP警員Chris Tessarolo表示:「我認為這是一個關鍵信息,顯示曾某了解全球零售價格,並可能將產品運往國際市場銷售,這也表明她有能力在有組織零售犯罪中扮演協調者的角色。」
曾某尚未對訴訟做出回應。
圖源:RCMP
慣犯不斷出獄再犯,「旋轉門」司法制度受質疑
引發調查的33歲男子Ta周一在素里省法院出庭。他最近幾天被拘留,此前他在過去6個月內已被釋放5次,目前正等待對不斷增加的盜竊指控進行審判。
今年4月,Ta上一次被釋放時,法官將其交由一個康復計劃,條件是不準進入任何Lululemon門店。然而,由於他未能在5月例行出庭,警方發出了逮捕令。他目前面臨溫哥華、西溫哥華、蘭利、本拿比、高貴林和素里等地的24項盜竊指控。下次出庭定於本周四。
調查中,警方還發現P哥與另一對「慣犯Lululemon扒手」情侶Amber Cristina Rolston與Aaron Knight密切合作。兩人已被禁止進入BC省的任何Lululemon門店。
警方披露,P哥通過手機給Knight發送Lululemon官網商品截圖,指示和要求他偷指定商品,並談好「提成比例」。
Knight此前多次違反保釋條件(包括禁止進入Bass Pro Shop、Marshalls、Winners及Lululemon等),於今年5月被命令拘留,等待下個月對一系列盜竊定罪的判決前報告。Rolston也因包括違反去年9月規定的條件在內的指控而被拘留,當時她承認從Lululemon偷竊。
在那次聽證會上,檢察官列舉了Rolston的一系列罪行:Rolston一天內在一家本拿比的Lululemon門店兩次盜竊。
她和Knight從一家Lululemon門店盜竊了價值1.6萬加元的瑜伽褲。
兩人還從市中心一家Lululemon門店盜竊了價值4,222加元的男裝。
檢察官表示:「我們在這裏看到的是,她基本上在迅速升級。她在偷竊高價值物品。她違反了不進入Lululemon的承諾。這裏的犯罪頻率很高,而且價值也很高。」
Rolston當時32歲。她的律師稱她一直在與海洛因成癮作鬥爭,依靠收入援助生活。
Rolston告訴法官Patricia Stark:「我很後悔,也很羞愧。說實話,我真的不想再這樣下去了。我不想再陷入這個『旋轉門』一樣的司法系統。」
法官對她快速重犯感到震驚。她對Rolston說:「你走出法庭,不到4天又去偷了。這些不是沒有受害者的犯罪。你可能認為當你去這些商店時沒有人會受苦。但是人們確實會受苦。有人擁有這些商店。有人在這些商店工作。有人從這些商店購買商品。」
最終,Rolston被判再坐牢30天,並繼續禁入Lululemon。
這起Lululemon盜竊大案,不僅揭示了有組織犯罪的複雜性和隱蔽性,更揭開了加拿大「抓了又放」的司法制度漏洞。你有什麼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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