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推出永久居民新申請渠道!要求必須在境外申請

2018年,加拿大移民、和公民部(IRCC)首次啟動了經濟流動試點項目(EMPP),並於2023年宣布計劃將試點項目過渡為永久項目。

之後,EMPP被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EMPP作為通往永久居留(PR)的途徑,旨在將技術難民和流離失所者與加拿大僱主聯繫起來。

通過該項目,加拿大僱主可以聘請合格的申請人擔任一些緊缺職位,比如說護士助理、長期護理助理、軟體工程師、網頁設計師、機械和電氣工程師、機械技術員、物流倉儲工人、旅遊和業從業者以及卡車司機等。

而目前來說,加拿大計劃在現有的EMPP成功的基礎上,於2025年推出新的永久移民計劃

根據IRCC的2025-2026部門計劃,新的永久PR途徑將在當前試點期滿之前啟動。

不過就現在而言,尚未宣布即將到來的永久途徑的全部細節,例如資格標準和該計劃的其他特點。

關於EMPP

EMPP是一項移民試點計劃,使有技術的難民和流離失所者能夠通過各種經濟計劃在加拿大永久工作和定居,為僱主提供一個新的人才庫來填補職位空缺。

根據最新的政府數據(2019年至2025年3月),自該計劃成立以來,共有970人通過EMPP進入加拿大。

在目前的形式下,符合條件的個人可以通過聯邦EMPP申請,或者通過大西洋移民計劃(AIP)或省提名計劃(PNP)通過地區EMPP申請。

申請資格要求以五種可接受文件之一的形式證明難民/流離失所者身份,或IRCC批准的合作夥伴的評估/推薦信。

以下是五種可接受文件:來自聯合國難民署或難民收容國的有效、積極的難民身份認定(RSD);

在國外註冊或登記的尋求難民庇護的相關文件;

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救濟和工程處 (UNRWA) 難民文件;

證明在近東救濟工程處登記為受關注者的文件;

臨時保護身份的證據和IRCC官員對你缺乏永久解決方案的認定。

值得注意的是,無論外國公民是通過聯邦還是地區EMPP申請,他們都必須在加拿大境外申請。

聯邦EMPP

聯邦EMPP有兩個類別(每個類別都有年度接收上限):1. 有僱主聘書的(950份申請);

擁有加拿大僱主的提供的全職工作機會,至少一年的全職工作經驗,並且滿足工作機會的TEER * 類別中的教育和語言能力要求。

2. 無僱主聘書的技術移民(150份申請)。

在過去三年內,有一年的TEER 0、1、2或3的全職工作經驗,加拿大高中文憑或外國同等學歷,並達到加拿大語言基準CLB 7的所有四種語言能力。

此外,申請人還必須提供結算資金證明,但是目前無僱主聘書的技術移民已關閉。

*根據加拿大國家職業分類(NOC),根據所需的培訓,教育,經驗和責任,工作分為六個級別(0到5),從最高技能(TEER 0)到最低技能(TEER 5)。

區域EMPP

外國公民必須符合資格,並首先申請參加AIP或PNP的省或地區。

他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這些條件因項目和管轄範圍而異:1. 加拿大僱主提供的全職工作;

2. 足夠的英語或法語語言能力;和

3. 足夠的教育或職業培訓和工作經驗。

當通過AIP申請時,外國公民不需要提供教育證書評估,也不需要提供具體的工作時間框架,並且可以申請貸款來滿足結算資金的要求。

額外的EMPP福利

除了支付體檢費用外,移民部還會免除EMPP申請人及其家屬的申請費和生物識別費。

聯邦政府還會提供EMPP特定的定居援助,並幫助支付交通費和永久居留權費用。

根據定義,移民試點是臨時的,通常會持續五年。

一般來說,符合條件的外國公民可以直接向聯邦政府申請永久居留權,直到達到試點項目的年度接收上限,但是成功的試點也可以促成永久移民項目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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