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虎」樂大克判囚13年 與曾慶紅有交集

2017年01月01日 10:11

樂大克不僅是西藏「首虎」,同時也是中共國安系統落馬的又一名高官(網路圖片)
不僅是「首虎」,同時也是國安系統落馬的又一名高官(網路圖片)

記者/主持人:周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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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希望之聲  (記者周凱文綜合報導)河南鄭州中級日前以「受賄罪」判處西會原副主任樂大克刑期13年,並罰款20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追繳其全部賄款。

法院表示,樂大克在2014年9月到2015年1月,在任中共西藏國家安全廳黨委書記、廳長、西藏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手中權利為涉案單位及個人攬工程、調整職務等,直接或間接收受1873萬元贓款,法院審理認為其行為構成受賄罪。

今年56歲的樂大克是上台後,西藏落馬的首名省部級高官。他在去年6月26日被中紀委宣布接受調查,10月30日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

陸媒報道,2016年10月17日,鄭州市中級法院以案件涉及國家機密為由,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

資料顯示,出生的樂大克先後在江西和西藏兩地任職,在江西期間曾在公安廳和國家安全廳工作。2004年到西藏出任安全廳黨委書記,被免職前是中共西藏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曾有海外媒體透露,樂大克在江西工作期間得到時任中共副主席的器重,因此從江西安全廳一個處長升到副廳長,后調至西藏國安廳。除了「受賄」外,他還捲入前西藏軍區司令楊金山中將一案。

樂大克的落馬是中共國安系統的又一件重大案例,也是繼中共北京國安局長梁克、中共國安部副部長馬建和中共國安副部長陸忠偉后倒下的有一名國安部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