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 情系中華

監察委首披露「留置」細節 但留下一個重要問題未解答


習近平推行 留置權的設置引關注

記者/主持人:韓梅

來源:希望之聲  (記者韓梅綜合報導)按照北京方面設定的「表」,地級市、縣兩級監察委員會將在本月底前組建完成,標志著北京市、省、浙江省三個監察委試點的組建工作告一段落。近日,中共機關報連續發文,介紹試點情況,特別是首次曝光了「留置」細節,相當引人關注。不過仍有一個重要問題懸而未決:被留置官員是否有權聯繫或會見律師。

中共《中國紀檢監察報》上周四(6月8日)介紹了山西第一例「留置」案件—前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案的細節。其中提到:郭海在被審查22天後,被中共山西省紀委、監委第十紀檢監察室宣布留置。根據該監察室負責人,過程中,他們「專門為郭海制定了合理的日常起居計劃,嚴格按計劃進行調查和訊問,充分保障了郭海的飲食和必需的休息時間」。但沒有跡象表明,郭海是否曾與律師聯繫或會面。

「留置」被認為是賦予中共監察委的重大權力。外界也將其視為探查中共監察委走向的一個窗口。有分析人士認為,中共中紀委的「雙規」違法且一直受到指責,留置權的設立為取消這一制度創造了條件。但也有人持相反觀點,時評家高新就曾在《自由亞洲電台》的專欄中說,「留置」與「雙規」其實是一回事,令中共紀委可以以「監察委」的名義享受「法外治權」,而且還把行使範圍從之前的中共黨內擴展到全國範圍。

在中共治下,法律既不完備也不受尊重。這樣一來,可繞開「正常」司法程序的中共黨內「雙規」反倒給習近平、王岐山反腐「打虎」提供了便利,但也令中共中紀委獲得「中共家奴」的稱號,並令習近平的「法治反腐」越來越困難。設立國家監察委、進行政治體制改革或許可以幫習近平擺脫這一困境,但關鍵是習是否敢於面對「黨大還是法大」這樣一個

當然,也有觀察人士提到,在解決共產黨凌駕于憲法之上這個問題之前,習近平至少可以先借監察委改革完成自己的高層人事布局,以便為進一步政治體制改革做好準備,因為其反腐主力王岐山可以借監察委收編檢察系統反貪局等,被外界認為形同「配槍」擴權。《希望之聲》早前曾引述多個觀察家認為,監察委改革正是配合習近平防範「野心家」、「陰謀家」,盯緊「高級幹部」的部署,使王岐山得以制衡中共政法機關。

前述關於郭海案的報道中還提到,「使用留置措施時間不得超過90日,特殊情況下經批准可延長一次,時間不得超過90日」。不過《南華早報》今天引述前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李成言說,對中共貪腐官員的調查通常需要更長時間,「據我所知,通常至少要六個月至一年。」

郭海除在6月10日被宣布「雙開」外,目前尚無進一步消息。

另據《中國紀檢監察報》今天(6月14日)引述中共浙江省紀委、監察委官員表示,該省將設立監察官,「將監察委員會全部內設機構工作人員納入監察官的適用範圍」,「監察委的權力,就是監察官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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