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本專欄的上篇文章《秘密處死曾成傑的法盲院長原來是習近平學長》中已經介紹了有消息說,周強和當時長沙中院法盲院長在整個中國大陸遭受千夫所指,甚至官方媒體都加入了譴責周強,討伐羅衡寧的「輿論一邊倒的不正常現象」引起了習近平的強烈擔憂,比如就連當時的人民網都轉載了《京華時報》的報道文章《曾成傑死刑執行通知13日寄出,人12日已被槍決》有圖有真相。
一個月之後 ,習近平發表了他那臭名昭著的「八一九講話「。習近平說道 :不要聽蝲蝲蛄叫就怕得不種莊稼了……。戰場上沒有開明紳士,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也沒有開明紳士,就得鬥爭……。我們共產黨人連流血犧牲都不怕,還怕損失一點蝸角虛名嗎?我們黨也不會以這種虛名來評價幹部……。不要怕被污名化。我常常講幹部要敢於擔當,這就是一個重要檢驗。
正因為有了習近平「不要怕污名化」的強力支持,當時已經對強大的輿論壓力完全採取充耳不聞、裝聾作啞態度的周強立刻有了主心骨。本是湖北黃梅人,離開湖北去的第一個地方又是重慶,在那裡一呆就是七年的周強普通話很不標準,對北方方言更是一無所知。習近平發布他那臭名昭著的八一九講話時周強並不在場,事後讀到內部傳達文件時,周強問了身邊的好幾個北方人「什麼是『蝲蝲蛄』」,理解了習近平的寓意之後 ,「不要聽蝲蝲蛄叫就怕得不種莊稼了」便成了周強口中的「總書記教導」,大會小會上動不動就是「總書記教導我們說,不要聽蝲蝲蛄叫就怕得不種莊稼了……」
接下來,在總書記的鼓舞下,周強對秘密處死曾成傑引發的強大輿論反彈一改「縮頭烏龜」「的態度,開始採取「敢於亮劍」、「敢於擔當」的主動措施。在周強的強烈要求下,時任中宣部長劉奇葆不得不下令要求「曾經在曾成傑案上起來過不好作用」的官方媒體要重新對群眾做「正確的輿論引導」。於是,前面提到的《京華時報》、人民網等都被迫在曾成傑已經被秘密處死的四個多月後「積極主動配合周強以最高法院院長名義召開的」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座談會」,把曾成傑「罪該處死」的原因和理由再次向全社會「重申」。不過呢,這兩家媒體的編輯記者顯然是內心不服,所以在被迫配合周強就曾成傑案向全社會進行「量刑釋疑」的同時,還是保留了如下一段已經在我們上篇文章中已經原文援引過,有圖有真相的《曾成傑死刑執行通知13日寄出,人12日已被槍決》一中披露過的,日後的周強雖然已經在總書記的鼓舞下不再怕「喇喇咕叫」但仍然最不希望再被持續關注的內容:「2013年6月14日,曾成傑被核准死刑。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曾成傑執行死刑。關於死刑執行的公告問題,當時曾是媒體報道的焦點。據悉,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于執行當日將曾成傑的死刑執行布告貼於法院的公告欄內,因為案卷材料中沒有曾成傑的二女兒、兒子的聯繫方式,故當日執行后法院將執行通知書郵寄送達曾成傑的女婿(大女兒丈夫),並通知其於一周之內領取曾成傑的骨灰。」
很顯然 ,該兩家官媒的仍然良心未泯的編輯和記者就是要用如上這一段「客觀敘述」讓讀者明白:從6月14日核准死刑到7月12日執行死刑期間經過了二十八天,而儈子手們居然在這長達二十八天的時間里都沒有辦法找到即將被執行死刑者的女兒和兒子的聯繫方式,唯一所做的就是在執行死刑的當日,其實是死刑已經執行完了的當日在法院公告欄內「告示」了一下……。
當時的周強在曾成傑已經被他下令秘密處死四個多月之後自己又主動以曾成傑案為例證明打擊非法集資的重要和必要,除了因為在總書記的鼓舞下不再怕「喇喇咕叫」了,還有因為當時法律界的公知和良心律師們一直在拿當時與曾成傑案一樣轟動的吳英案兩相比較,周強等人特彆強調了吳英沒有曾成傑「罪虐深重」所以才「依法」可以刀下留 人。殊不知當年在終於被「刀下留人」之前的吳英被浙江高院維持死刑判決的二審裁決,正是在習近平主持的浙江省委領導下做出的。
回顧當年的吳英案從宣判至被浙江省高院二審維持一審死刑判決的過程,都是在習近平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期間。隨著日後令計劃的倒台和被令計劃案牽涉出的時任浙江省政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席斯鑫良的貪腐受賄罪行徹底敗露,當初浙江方面為什麼要堅持把吳英置於死地的幕後原因才大白于天下。簡單概括幾句,就是當時的吳英被地方官員「吃大戶」了,而這些地方官員和在他們的支持下鯨吞吳英巨額財產的當地紅頂富商的背後有兩大支持力量,一是習近平在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期間最為依重的幹部之一、在習近平手下一直擔任浙江省委常委兼省委組織部長的斯鑫良,另一個就是令計劃和他的老婆谷麗萍。
2007年2月,原浙江東陽本色集團董事長吳英被捕。同年10月習近平被中共高層趕在十六年召開前夜安排為浙江省代省長,一個月後正式升任省委書記……,到2007年3月調任上海市委書記。
在此期間,吳英被下獄后,其名下眾多總市值高達數十億的產業被當地黑心官員和有令計劃家族背景的黑心紅頂商人瓜分,從而製造出了吳英資不抵債的「犯罪事實」。2009年12月,吳英被以集資詐騙罪在一審中被浙江金華中院判處死刑。2012年1月,也就是習近平離開浙江的前兩個月,浙江高院宣布對吳英案的二審宣布「維持原判」。此時主持對吳英案維持死刑原判的浙江高院院長就是日後被視為習近平「浙江新軍」的重要骨幹之一應勇。
這位應勇在習近平調上海工作後繼續在浙江省高院堅持了半年多時間,習近平成為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常委,主持書記處日常工作后著手進行的首批副省部級以上幹部大調整就包括了應勇,將他安排為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然後再讓他在市人大上被「提名」為上海市高院院長。在此位置過渡一段時間,即安排改換跑道,於2013年4月安排他出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兼市委組織部部長。
在中共政壇上,從法院院長直接轉任同級地方黨委的黨委常委兼組織部長的安排方式筆者的記憶中沒有第二例,而習近平如此安排的目的當然是為了讓這位應勇能夠再高陞一級。
果不其然,習近平在十入大上接班之後,應勇被提升為任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兼[3]浦東幹部學院第一副院長。十九大召開的前一年,又安排應勇為市委書副書記兼上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4]。 2017年1月20日,應勇如願晉陞正省部級,成為上海市長。此時的應勇已經年滿六十歲。
習近平擔任浙江省委書記期間,每年的省人大例會上他應勇所做的高院工作報告中最重要的一句就是「浙江省高院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那麼當時的應勇在支持下級法院判處吳英死刑的過程中不向省委請示,習近平對維持吳英一審死刑判決的「二審裁定」上沒有發表意見是絕對沒有可能的。
筆者沒有充分的事實和證據說明當時的習近平在吳英案的態度上和當時的周強在曾成傑案的處理方式是完全一樣,以「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名義直接地,積極主動地壓迫省高院維持死刑判決,但至少當時的習近平沒有否定對吳英案的維持死刑判決是毫無疑問的。
當時身為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更應該被詬病的就是事後已經被證明曾經利用職權干預過吳英案的時任浙江省委組織部長斯鑫良在那四年半時間里一直都是習近平在政治上最為信任和依重的對象。
誰都知道,在中共省級領導班子里,省委書記和省長之間的關係可能十分微妙,但正常情況下省委常委班子里對省委書記來說最為重要最為信任的兩個人就是組織部長和宣傳部長。
那位吳英家鄉東陽縣「父母官」出身的斯鑫良在習近平到浙江之前已經一路爬升到浙江省委宣傳部長的位置上,在習近平赴浙的前一年年中,僅僅在省委宣傳部長上坐了兩個月的斯鑫良又改任省委組織部長,接替他宣傳部長職務的就是日後被習近平提拔至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的陳敏爾。
在習近平擔任浙江省委書記的四年半時間里,如上二人一直都是組織部長和宣傳部長,被稱之為「習書記的哼哈二將「。而當時浙江東陽縣的地方黨政官員和給他們直接輸送巨額經濟利益的當地黑心紅頂商人正是在「省委習書記最信任的人」斯鑫良的公開支持下才膽大妄為,為了讓他們私下瓜分吳英巨額資產的黑幕永遠不被揭露,他們借當地法院殺人滅口,甚至直接向最高法院寫信「強烈要求核准吳英死刑判決」。
習近平調任上海市委書記后,這位斯鑫良繼續留在浙江省委組織部長位置上,等習近平在十七大上升任政治局常委主持中央書記處工作之後 ,斯鑫良又多了一項省委黨校校長的兼職,至於為何再沒有被進一步重用—-被習近平 象提拔應勇一樣,提升或者調升至省委副書記,唯一的原因就是年齡,因為習近平當時鼎力提拔應勇至正省部級時,應勇已經年滿六十歲,而比應勇年長七歲的斯鑫良在副省部級待遇的省委常委兼組織部長位置上堅持到2010年時,也就是習近平 正式接班的近三年前即已經年滿六十歲,而當時沒有被安排直接退休,而是轉任浙江省政協副主席,兼主持省政協日常工作的黨組副書記即已經是在習近平的關注下才得以「超期服役」的。
2013年02月,已經年滿六十三歲的斯鑫良平安降落。不幸的是令計劃落馬後把他供了出來,這在習近平眼裡就是不可饒恕的了。
當時已有報道說,吳英的辯護律師認為,吳英的行為不構成集資詐騙罪,只能算民事糾紛。吳英被抓后,其本色集團固定資產有的被低價拍賣,有的去向不明。如今已經被揭露出來的黑幕內容就是我們前面所提到的吳英家鄉的黑心紅頂商人,東陽廣廈集團董事局主席樓忠福涉嫌瓜分吳英的財產。而樓的背後,則牽出多個高官。
2014年12月,令計劃落馬後,樓忠福曾經被中紀委帶走協助調查。三個月後,與樓忠福同是東陽人的浙江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斯鑫良也被調查。
據官媒《廉政瞭望》2015年6月19日披露,廣廈集團創始人樓忠福供出了斯鑫良。傳斯鑫良曾深度介入震驚全國的吳英案,縱容樓家低價鯨吞吳英資產。
報導提到,樓忠福接受調查還是因為牽涉令計劃一案,樓忠福與令計劃妻子谷麗萍有多年密切的商業合作,就是斯鑫良在從中介紹。
2016年12月中,斯鑫良在江西九江被異地判處十三年有期徒刑,周強的最高法院向當地司法局傳達了中央領導的指示,斯鑫良不能轉交回浙江,就地服刑!10個月之後 ,當年和他斯鑫良一同在江浙省委日夜效命,唯習書記馬首是瞻的陳敏爾進入了十九屆中央政治局,
至吳英案的最後,曾經關注者都知道是因為時任總理溫家寶的過問才被當時的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下令「發回浙江高院重審」。此時的習近平已經是上海市委書記。於是,吳英的命也才被保了下來。
總之,曾成傑之死百分之百是前為湖南省委書記後為最高法院院長的周強之罪,而吳英當年是被在以習近平 為省委書記的省委堅強領導下的浙江高院二審判死的,日後浙江高院在最高法院的壓力下被迫給吳英留了一命已經和習近平沒有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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