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來稿 作者: 蘇姍姍
1971年,林彪折戟溫都爾汗。毛澤東隨即面臨一個難題:如何向全黨全軍解釋,昨天還是接班人的林副主席,今天怎麼就成了反革命?
林彪不是普通將軍。平型關、遼瀋、平津,一路打出來的功勛,解放軍里誰不知道?可是毛澤東也不是普通領袖。從井岡山到延安,從長徵到建政,論革命資歷、軍事領導經歷和政治地位,毛澤東都有自己的歷史資本。
即使如此,中共中央仍然將《「571工程」紀要》下發全黨全軍,作為指控林彪集團策劃政變的重要材料。紀要能否證明林彪本人參與全部計劃,是另一回事;但至少說明,當年處理這樣一位功勛卓著的將領,不能只靠一句政治定性,仍然需要拿出具體材料向下面交代。
五十五年過去,歷史換了人物。
習近平沒有毛澤東那樣的建軍、建政經歷,也沒有公開可查的實戰功績。張又俠、劉振立卻都是經歷過戰場、長期在軍隊任職的將領。尤其張又俠,曾經與習近平長期共事,後來又被委以中央軍委副主席的重任。
如今,兩人被開除黨籍、軍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軍事檢察機關。官方指控包括對黨不忠誠、搞團團伙伙、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巨額錢款等。
罪名當然嚴重。問題是,具體幹了什麼?
收了誰的錢?收了多少?幫助誰晉陞?所謂團團伙伙,究竟組織了什麼活動?有沒有違反軍令、非法調動部隊,或者策劃什麼具體行動?
這些問題,公開通報並未給出足以獨立核驗的詳細證據。
腐敗當然應該查,功勛也不是免罪金牌。但既然要處理兩位軍隊最高層將領,尤其其中一位曾是自己的重要盟友,拿出具體事實解釋處分依據,就不是多餘的要求。
當年毛澤東尚且需要拿出一份《「571工程」紀要》,今天總不能以為,宣布幾句政治罪名,便足以讓所有人心服口服。
更何況,軍隊不是三歲小孩的幼兒園。
高級將領幾十年在同一套體系中任職,誰有什麼經歷,誰與誰是什麼關係,誰過去受到誰的重用,他們自然有自己的認識。外界未必知道的事情,內部人士反而可能比外界清楚。
習近平當然可以撤換將領,可以要求全軍擁護中央決定。但是,軍官公開表態擁護,與內心相信有關罪責確有充分依據,根本不是一回事。
政治權力可以決定誰坐在主席台上,卻不能憑一紙處分決定,抹掉一個人幾十年的軍旅經歷,更不能保證旁人會隨之改變自己的判斷。
真正值得追問的,是這樣的人事處分究竟會對軍隊內部的信任關係產生什麼影響。
如果張又俠、劉振立確實犯下嚴重罪行,公布能夠核驗的證據,才有助於澄清事實。反過來,如果長期只有籠統的政治定性,外界自然難以排除案件涉及最高層權力鬥爭的可能。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習近平與張又俠之間,並不存在毛澤東與林彪當年那樣的歷史資歷關係。毛澤東具有長期軍事領導經歷,習近平的軍事權力則主要來自現行政治體制賦予的最高領導職務。
這並不能證明張又俠無罪,卻意味著不能把最高領導人的職務權威,直接當作指控成立的證據。
當年毛澤東有自己的歷史功績,尚且需要拿出材料說明林彪究竟幹了什麼。如今習近平若要讓人相信張又俠罪有應得,最有說服力的同樣是事實,而不是權力。
至於軍隊內部究竟有多少人相信官方說法,外界尚無從確認。但有一點可以肯定:處分可以由組織宣布,信服卻無法通過組織命令製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