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来稿 作者: 苏姗姗
1971年,林彪折戟温都尔汗。毛泽东随即面临一个难题:如何向全党全军解释,昨天还是接班人的林副主席,今天怎么就成了反革命?
林彪不是普通将军。平型关、辽沈、平津,一路打出来的功勋,解放军里谁不知道?可是毛泽东也不是普通领袖。从井冈山到延安,从长征到建政,论革命资历、军事领导经历和政治地位,毛泽东都有自己的历史资本。
即使如此,中共中央仍然将《“571工程”纪要》下发全党全军,作为指控林彪集团策划政变的重要材料。纪要能否证明林彪本人参与全部计划,是另一回事;但至少说明,当年处理这样一位功勋卓著的将领,不能只靠一句政治定性,仍然需要拿出具体材料向下面交代。
五十五年过去,历史换了人物。
习近平没有毛泽东那样的建军、建政经历,也没有公开可查的实战功绩。张又侠、刘振立却都是经历过战场、长期在军队任职的将领。尤其张又侠,曾经与习近平长期共事,后来又被委以中央军委副主席的重任。
如今,两人被开除党籍、军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军事检察机关。官方指控包括对党不忠诚、搞团团伙伙、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钱款等。
罪名当然严重。问题是,具体干了什么?
收了谁的钱?收了多少?帮助谁晋升?所谓团团伙伙,究竟组织了什么活动?有没有违反军令、非法调动部队,或者策划什么具体行动?
这些问题,公开通报并未给出足以独立核验的详细证据。
腐败当然应该查,功勋也不是免罪金牌。但既然要处理两位军队最高层将领,尤其其中一位曾是自己的重要盟友,拿出具体事实解释处分依据,就不是多余的要求。
当年毛泽东尚且需要拿出一份《“571工程”纪要》,今天总不能以为,宣布几句政治罪名,便足以让所有人心服口服。
更何况,军队不是三岁小孩的幼儿园。
高级将领几十年在同一套体系中任职,谁有什么经历,谁与谁是什么关系,谁过去受到谁的重用,他们自然有自己的认识。外界未必知道的事情,内部人士反而可能比外界清楚。
习近平当然可以撤换将领,可以要求全军拥护中央决定。但是,军官公开表态拥护,与内心相信有关罪责确有充分依据,根本不是一回事。
政治权力可以决定谁坐在主席台上,却不能凭一纸处分决定,抹掉一个人几十年的军旅经历,更不能保证旁人会随之改变自己的判断。
真正值得追问的,是这样的人事处分究竟会对军队内部的信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张又侠、刘振立确实犯下严重罪行,公布能够核验的证据,才有助于澄清事实。反过来,如果长期只有笼统的政治定性,外界自然难以排除案件涉及最高层权力斗争的可能。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习近平与张又侠之间,并不存在毛泽东与林彪当年那样的历史资历关系。毛泽东具有长期军事领导经历,习近平的军事权力则主要来自现行政治体制赋予的最高领导职务。
这并不能证明张又侠无罪,却意味着不能把最高领导人的职务权威,直接当作指控成立的证据。
当年毛泽东有自己的历史功绩,尚且需要拿出材料说明林彪究竟干了什么。如今习近平若要让人相信张又侠罪有应得,最有说服力的同样是事实,而不是权力。
至于军队内部究竟有多少人相信官方说法,外界尚无从确认。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处分可以由组织宣布,信服却无法通过组织命令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