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國際刑警發紅色通緝令 郭文貴在劫難逃?

2017年04月19日 16:01

港媒消息稱已被刑警發布)。但阿波羅網記者在國際刑警紅色通報的官網並未找到相關記錄。另外,中美並無引渡條約,要求遣返〝紅通犯〞困難重重。

4月19日,香港東方日報報道,據可靠消息來源透露,國際刑警組織昨日(18日)已發布紅色通報(俗稱“紅色”),外逃美國的大陸商人郭文貴。

通緝令指,郭文貴作為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為了減免其公司的違建處罰,以及解除其銀行凍結的1.6億元(人民幣.下同),自2010年以來先後11次賄賂國家安全部前副部長馬建,涉及財物總值達60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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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道稱,郭文貴於2013年12月23日出逃境外,並因涉嫌行賄罪,于次年4月17日,被中共檢察機關批准逮捕。2015年1月,中紀委確認馬建涉嚴重違紀違法而受查。同年3月,大陸多間媒體報道馬建因與郭文貴有利益勾結而犯事。

自2007年1月以來,身在美國的郭文貴多次通過海外媒體和推特發文,連續爆料中共高層貪腐內幕,包括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傅政華和前中共組織部長賀國強家族等。

郭文貴在推特上表示,19日在美國之音第三次直播“爆料”

紅色通報俗稱“紅色通緝令”,是國際刑警組織成員要求他國協助偵查時發放的國際通報之一,屬最高級別的通緝令,有效期為5年。只要犯罪嫌疑人在逃,紅色通緝令就會一直發揮作用。

不過,記者在國際刑警紅色通報的官網(https://www.interpol.int/INTERPOL-expertise/Notices/Red-Notices)上查詢郭文貴的中文名字和英文名字,都未發現有相關記錄。

另外,即使被列入紅色通緝令,也並不意味著接到紅色通緝令的國家,必須立即逮捕被通緝人員。紅色通報能否發揮效力,在某種程度上還依賴於兩個國家的政治關係。

中美目前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因此,即便上述“紅色通緝令”確認屬實,郭文貴的行動也並不一定會受到限制。

事實上,中共要求美國遣返〝紅通犯〞困難重重。據美國之音報道,據公開資料,截止2017年3月9日,中紀委總共追回“百名紅通人員”中的39人。

紐約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中國維權律師滕彪說,中共在美國推動紅通令落實有很多難以克服的障礙。“如王在剛幾個月前在美獲政治庇護,他也在百人之列,但他的案件中共警方拿不出來什麼證據,再加上回國後有可能受到酷刑,這些原因加在一起使他獲庇護批准。”

在紐約皇後區的移民執業律師高光俊接受美國之音採訪時表示,他在美國有多名客戶涉嫌經濟犯罪被中共政府通緝。中共當局多次威脅他們在國內的家屬,企圖通過這種“非常手段”迫使他們回國“自首”。

阿波羅網劉益報道

來源:阿波羅網劉益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