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人跨国领养涉违法 9校学者要联邦道歉

2012年11月26日 13:35

来源:      责任编辑:华乐  

  而当30岁的金明洙在首尔与生母团聚後,她却对自己的真实身世感到惊讶。事实上,当时她的父母已经结婚了,而且他们并非工厂职员,她原本的名字是叫“明珠(Myung-Joo)”而非“明洙”。在父亲死后不久,母亲被迫将她送走,否则在当时韩国的社会中,她是很难改嫁的。

  现在是一名社工学生的金明洙称:“在我认识的被领养的韩国人中,大多数人都找不到自己的亲人。因为他们的领养记录总是语焉不详,或者提供了错误的信息,有时干脆全部的领养档案都不见。”

  来自纽西兰、美国和韩国的被领养者也联名写了一封信,要求政府道歉,他们指出跨国领养让他们“遭遇了类似的困境……包括缺乏归属感、无法获知领养信息和自己的身份,这导致他们永远怀有一种失落之感”。

(年幼的金明洙与姐姐的合影)

  目前,联邦政府即将就国内的强迫领养政策而向受害者作出道歉,而被领养者支持群体和领养专家也借机呼吁联邦政府正视海外生母和被领养者的痛苦。他们声称,很多跨国领养其实也存在着非自愿送养、欺诈和高压强制,而政府却未能阻止这些儿童在不符合澳洲相关法规的情况下被领养。

  来自澳洲9所大学的学者已致信联邦道歉参考小组(apology reference group),指出有调查显示,“海外生母在子女被领养走後,所承受的痛苦不亚于澳洲被强制与子女分开的母亲”。

  皇家(RMIT)的系主任Denise Cuthbert指出,多份国际研究显示,海外生母与子女分开一般都是因为独身、守寡、离婚或贫穷。“现在只有在母亲们完全自愿放手的情况下,她们的孩子才会被人领养走,但以前却不是这样的,联邦政府未能保证这一点。在联邦政府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无法移民至澳洲,因此,联邦政府在这个问题上难辞其咎。”

  自1970年代以来,共有超过1万名来自中国、埃塞尔比亚和的儿童被澳人领养。在2010-11年被领养的384名儿童中,有56%是海外儿童。自1987年以来,韩国已经送了2282儿童至澳洲,是澳洲最大的被领养儿童来源国。

  (澳洲新闻网讯)直到二十多岁之后,韩裔澳女金明洙(Kim Myung-Soo,音译)一直认为自己被领养是因为她母亲当时是韩国一家工厂的职员,与男友未婚生子,只能把她送人抚养。金明洙4岁在首尔被一对澳洲夫妇领养,被带至Canterbury长大。

  另外一名被领养的韩裔澳女HeeRa Heaser签署了这两份抗议信函。“2005年政府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显示,在国内领养减少的情况下,跨国领养就会增加,因此这两者之间是有联系的。”

  不过,律政部的一位发言人称,道歉参考小组正集中处理“当局过去的领养政策和法规,尤其是澳洲”。该部门表示,根据国际海牙公约,澳洲将继续遵守跨国领养的标准,包括采取措施打击拐卖、出售或走私儿童。

  上个月,一名24岁的韩裔女子向律政部提交了一份正式申请,因为她得知自己当初是被非法领养至澳洲的。她的记录显示,她的父母当时并没有结婚,但她的生母却被助产婆告知她是个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