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残障保险 将覆盖65岁以上人士

2013年03月13日 11:25

澳洲新闻网讯)联邦政府周三澄清,年满65岁的残障人士将不会被排除在全国残障保险计划(National Disability Insurance Scheme,NDIS)之外。此前,政府决定将该计划的年龄上限设定为65岁,引发了强大的老年人团体的强烈抗议,之后,政府识相地改变了主意。

来源: 日報     责任编辑:华乐  

在进行过公众咨询之后,政府于周三宣布修改其立法草案。众议院将于本周对该草案进行辩论。

此前,生产力委员会(Productivity Commission)将NDIS的参保年龄限定在65岁以下,以避免这项保障与现有的老年人护理体系重叠。不过,这项措施引发了游说团体全国老年人协会(National Seniors)的抗议,该协会代表澳洲老年人以及他们的家人,呼吁政府废除这项具有歧视性的年龄限制。

现在,政府已经决定废除这一年龄限制,让人们自主决定是否要在年满65岁以后继续留在NDIS计划中。

联邦社区服务部长麦莲(Jenny Macklin)举例称,若某位人士患有诸如多发性硬化症等疾病,则该人士在65岁以前便可从NDIS的早期干预中受益。

修订案还删除了残障人士寻求赔偿的责任。原本的立法草案将授予NDIS过渡机构以要求残障人士采取法律行动来争取赔偿,否则可暂停他们照顾计划的法定权力。现在,政府将允许NDIS机构代表残障人士采取法律行动。

“如果该机构采取了法律行动或接管了诉讼过程,则用于赔偿受害者疼痛、痛苦的资金或未来的任何收益,都将归该残障人士所有。”麦莲说,“但该机构将可以收回此前用于提供照顾和支持的费用及附带成本。”

其他修订包括指明了澳洲在一份联合国残疾人公约规定下的义务,以及确保NDIS接受精算建议以保障该计划的可持续性。

政府也会在行政上诉审裁处(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建立设立一个主管NDIS的分部门,并设立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专门就NDIS机构的审理过程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