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申请者的困境

2014年05月20日 11:22

我们115申请者,一个被政策制定者所漠视和侵犯的微弱群体,我们要为申请最后家庭成员移民(115)的所有申请者,在家庭团聚之路上所经受的一切不人道、不平等,发出申诉的最强音:

115申请者对政府及社会的贡献:申请者年龄都基本在25-40之间,正当人生的壮年,是社会主要的劳动力,可以为提供税收,为澳洲社会发展提供动力,所以115申请者并不是来澳洲享受福利的,我们可以为澳洲社会所作出的贡献不会比技术移民所做的贡献差;由于115申请者的所有家人都已经在澳洲长期生活,有稳定的经济保障,是澳洲良好的公民,在澳洲家人帮助下,我们将会比其他类别的移民者,能更快地融入到澳洲社会,不会成为社会的包袱,毕竟我们不是难民;115申请者由于是最后一个留在出生国的家庭成员,在移民到澳洲与家人团聚后,我们及家庭成员必将把原本国内的资产进行变现,转移至澳洲,这也是为澳洲政府及社会积累财富,虽然我们的财富比不上具有500万澳元的投资移民,但他们的财富很大可能只是为了一个居留的身份而暂时流入的,而我们的财富是落地生根在澳洲,是澳洲财富的沉淀,是永远属于澳洲,因为澳洲就是我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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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申请者应有的权利: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这是上天赐予每个人应有的权利,当我们家庭的所有成员都选择了澳洲,剩余我们这些申请者,碍于家庭成员在国籍上的变化,我们与家人被分开,我们的家庭不再完整,虽然我们都非常向往澳洲,但我们更加向往与家人的一起,对于一直崇尚家庭理念的澳洲,我们的处境非常符合推崇的团聚精神;我们都属于单身,都是没法成家的孩子,当然这一切并不是我们自己造成的,这是基于最后家庭成员移民政策所限,我们为了实现家人团聚,这一个最基本人性化的权利,我们逼迫接受澳洲政府提出必须单身的申请条件,所有申请者都是成年人,都处于适婚的年龄,我们为了最简单的家庭团聚的诉求,却要在申请期间放弃我们应有的爱情、婚姻、生育的权利,虽然澳洲移民政策有一个例外的规定,申请者可以与同样也是申请者或者再也没有其他亲人的孤儿进行婚嫁,但人类的爱情和婚姻都是自由选择发展的结晶,这么一条不平等的条例不仅仅是侵害我们选择自由的权利,政策制定者更加是违背和践踏了澳洲国家所应有的平等自由的信念,但更令人发指的是澳洲的移民政策自2011年开始连续压缩我们申请类别的配额,不顾对我们申请时所做出的承诺,从原本承诺52周获批起,不断更改延长我们可获批的期限,目前最长的等待期限将会达到16年,可能当我们获批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已经垂暮之年,我们还能有几年相聚的时光,而更有甚者父母可能已经与世长辞,我们又如何能尽孝道,澳洲移民政策制定者,请问你的人性何在?就因为实现“团聚”这两个字,我们16年的青春年华就燃烧在这种漫长的等待中,原本自由的爱情、婚姻、生育的基本人权被无辜剥夺16年,澳洲移民政策制定者,请问这样的政策调整对于我们这些申请者公平和人道吗?当16年后,我们获批到澳洲的时候,我们都开始变老了,我们最有活力的年龄已经过去了,我们能为澳洲做出的贡献大大减少了,我们可能成为真正来澳洲享受福利政策了,澳洲移民政策制定者,请问这样的移民政策符合澳洲的利益吗?正是澳洲移民政策制定者对我们应有权利的漠视,我们和我们的父母,无辜地被判决负上可能长达16年的精神囚禁,为了亲情离合的纠结,扭曲了应有的人生观,过着忐忑不安的生活,请问澳洲社会的良知和公义何在?

综合以上,115申请者对澳洲社会所能做出的贡献以及应有的权利,请澳洲移民政策制定者不要再为一些短浅的利益,而扼杀115申请者合理实现家庭团聚的诉求,当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不再伸张人权、平等、公义的话,国之根本必将倾覆,这才是无法挽回的损失,请澳洲移民当局马上废除和调整那些,不人道、不人性、不公平,侵犯115申请者应有权利的规则条例,应该把我们所申请类别的配额数量调整到2010年前的水平,并承诺最长的审批期限不超过2年。

读者来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