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向墨:18C条款是澳大利亚社会的基石

2016年11月26日 12:06

2016-11-26 12:30 来源: 今日澳洲


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广东侨团主席.澳洲深圳社团总会会长

当文明社会大厦的基石被侵蚀, 那面墙也开始摇摇欲坠。 是多元民族最丰富的国家,因此《反种族歧视法》是这个社会基石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如果在自由言论这一议题上采取强硬态度的人们成功把18C从《反种族歧视法》中剔除,这将在社会撕开一道巨大的口子。现在,正值世界各地的人们开始激烈地讨论移民、外国劳工和激进问题的时候,社会撕裂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结局。

作为在澳华人,我们见证了一些媒体在中国的角色和动机的问题上,进行了歇斯底里的争论,同时也做出了片面失实的报道。

18C法条旨在防止那些由于种族、肤色、籍贯等原因冒犯、羞辱、侮辱或威胁他人或一个群体。

在澳华人一定要对此发声,让政府要听到我们振聋发聩的声音!

与此同时,此法条受到18D的制约。18D法条规定:在一些重要公共场合里,任何“合理”的言论或“善意”的举动都不受18C制约。这些包括:以公共利益为真正目的的文学作品、声明、出版物、讨论或辩论。法条也保护那些准确且不适偏颇的出版物,以及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客观且真实评论。

从任何理性的角度来看,这两个法条在为反种族歧视提供保护同时也在合理地保护言论自由。

《反种族歧视法》传达了一条清楚的信息:当下社会,澳大利亚法律绝不容忍因种族原因,去冒犯、羞辱、侮辱或威胁他人的行为。

支持废除18C呼声最高的支持者们的理由是:众多人关注的里克漫画家事件和大学生事件证明了18C压制了言论自由。然而,很讽刺的是这两个案子,一个原告撤诉而另一个被法院驳回。

虽然我相信绝大多数参与18C辩论的人们都是带着善意进行讨论,但是废除或修改18C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一旦修改或者废除18C,社会中的部分人士将把它视作给种族歧视行为和言论在法律角度上开了绿灯。 这就是为什么澳大利亚多元文化社区完全有权利关心未来有可能发生的任何变化。我们越是缺少对待这个问题的理性,那越有可能鼓励种族仇恨的萌芽。

如同考虑周到的联邦议员里瑟尔(Julian Leeser)说的:“拂去历史的尘埃,事实告诉我们种族主义暴力的邪恶以及后果都是由种族歧视的言论开始的。仇恨言论继而会发展成身体攻击,最终演变成威胁自由和开放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隔离。

里瑟尔议员强烈支持保留18C法条,但他也认为人权委员会应更迅速地决断一些纷争,以避免长时间的拖延对当事双方都造成伤害。他的观点有其价值,但我们也不应误认为法条本身需进行修改或废除。

总理最初曾表示不会修改18C,但是他同意国会对18C举行听证,几乎就等于敞开了各种可能性的大门。

他的做法只会给那些以拥护言论自由来证明其自由主义者身份的保守派和评论员们壮胆,毫无意外,一国党党魁韩森也是推动修改18C大军中的一员。

澳大利亚的多民族社区需团结一致,就像我们共同庆祝《反种族歧视法》实施41周年一样,捍卫这部重要法律的正当性。

我们可以说,《反种族歧视法》等于是包含了《人权法案》中的重要内容,它强有力地呈现了一个和谐宽容的社会,并将可耻的”白澳政策“丢进历史的垃圾箱。

《反种族歧视法》与一系列防范其他形式歧视的法律,是对宪法(起草于1891年)进行的补充。而澳大利亚宪法不仅缺少这些最基本的保护,且还包含着来自另一个时代的种族歧视规定。

澳大利亚应对任何破坏社会和谐的变化保持警戒,当然我们也应避免任何对此过于莽撞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