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联盟: 林松:推广签署声明效忠国家

2017年11月01日 13:23

作者:林  松
(拙作节录发表於2017年4月1至2日新报)

无独有偶,部要求申请临时签证、永久签证、某些短期签证进入澳洲的人,签署《澳洲价值观声明》,而北京「人大」通过「人大代表」香港区新增条件,要求签署声明效忠国家。澳洲和中国这种类似做法,值得推广到两个国家整个政界,要求每一名参政者签署声明效忠国家。

澳洲联邦国会参议院Sam
Dastyari,去年九月被揭发要求一家与中国大陆有关系的机构代为支付一笔1670元的旅行费用,又收受与中国大陆有关系的一家机构代为支付一笔1600元的法律费用,被抨击是否收受金钱利益意图影响澳洲对南中国海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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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国家,都会关注到自己国家的参政者是否效忠所属国家。为防止外国势力干涉中国「人大」香港区代表的产生,北京三月举行的「人大」通过新增三项条件,要求香港区「人大代表」签署声明效忠国家、不得接受外国资助,以及「人大常委会」有权终止代表资格。登记表上声明「未直接或间接接受外国机构、组织、个人提供的与选举有关的任何形式资助」,一旦核实违反,则当选无效。

澳洲近年面对越来越多移民有兴趣参政,未知是否有类似北京「人大」上述的做法——要求参选澳洲各级政坛的候选人,签署声明「效忠澳洲」、「不得接受外国任何形式的资助」,以及设立机构审核和有权终止参选人的资格,以防澳洲政坛出现支持恐怖活动、颜色革命(红色革命)的渗透。

至於北京「人大」要求香港区的代表签署声明「效忠国家」,确实有此需要,只不过姗姗来迟!众所周知,香港的「人大代表」并非由香港的中国人通过普及而平等的投票选举产生,一直为人诟病,戏称为「听话」的代表。至於「听」谁的话呢?大家心中有数!

回顾北京的「全国人大」,当年选出「国家主席」刘少奇,但堂堂一个「国家主席」,竟然会在「文革」中被其他人不经正常的法定程序打倒,「人大代表」到底效忠谁?是「效忠国家」还是「效忠什麽」——这是遗留至今仍然必须正视解决的问题。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没有人民,国家什麽都不是。因此,要求「人大代表」签署声明「效忠国家」,是理所当然的,提醒参政者效忠整个国家,而不应效忠自己或某党某派。

建议北京把对香港区「人大」的上述要求,推广到「全国人大」,要求全中国大陆每一个「人大代表」都必须签署声明:第一,「效忠国家」而不是效忠个人或某党派,避免党政不分,避免个人崇拜。这是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改革路线一致的。第二,不得接受外国资助,包括「任何形式的资助」,包括「人大代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或外国居留权」。

近年由於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高层亲属移民、留学美国等西方国家,这些高层变成「留学美英、移民美英」的「家长」,「人大」被笑话讽刺变成「外国家长联谊会」!撇开这种讽刺,譬如要治理雾霾,如果依靠「效忠个人利益」的人去做,治理雾霾也会变成一句空话。因此,要求全国每一名「人大代表」签署声明「效忠国家」,而不是效忠个人利益,实在有此需要!

香港的中国人必须效忠国家,中国内地的中国人也必须效忠国家,澳洲的国民也必须效忠澳洲这个国家!

(欢迎读者意见回馈,作者电邮:[email protected]

(转自作者2017-4-2发布在本联盟的电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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