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悉尼一房主去世 房客打了两年官司后成功接盘 房主女儿铩羽而归
来源:1688澳州新闻网
比尔·格托斯(Bill Gertos)在受保护房客菲利斯·格里姆斯(Phyllis Grimes)去世后搬进了其位于西悉尼阿什伯里(Ashbury)的房子,并将其转租出去。
格里姆斯女士继承了亨利·汤普森·唐尼(Henry Thompson Downie)的遗产,唐尼于1947年去世,生前没有留下遗嘱。
6月4日,唐尼的女儿撤回了对下级法院裁决的上诉,而就在前一天,他们本应听到结果。
这场法律纠纷可以追溯到2017年11月,当时唐尼的家人被告知,他们的一位亲戚拥有这处房产。
而那时,格托斯已经拥有这处房产20年了。在得知之前住在那里的老妇人已经去世后,他决定在1998年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家。
格托斯声称,当时门正挂在铰链上,当他往房子里看时,房子的状况非常糟糕,根本没法住人。
他在法庭上表示,他花了3.5万澳元装修这幢房子,还在刚开始的几周里支付了水费和土地税等其他账单。
然后他开始把房子出租给租户,他已经这样做了20年。然而他在做着所有的事的同时,房产文件上写的都不是他的名字。
他向法庭出示的记录显示,他当时在报税时申报了租金收入,并在2014年还花了10.8万澳元用于进一步翻修。
一项法律规定,居住超过12年的非法居住者可以被视为房产的所有者。
新州司法常务官通知了唐尼的家人,格托斯将于10月份获得这栋房子的所有权。
前房主唐尼95岁的女儿乔伊斯(Joyce)是唐尼最后一位在世的直系亲属,她的侄子格雷姆(Graeme)曾表示,应该推翻将房屋所有权授予格托斯的决定。
格雷姆在3月份时说:“这是他们家的房子,但是它不见了,所以这真是毁灭性的打击。直到2017年11月,一位警察来敲我们的门,我们才知道祖父原来拥有这所房子。”
唐尼的家人声称自己才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者,并申请了强制令,理由是格托斯对这处房产的收购没有公开,这是《居住者权利条件》(conditions for squatters rights)中所规定的。
格托斯表示,只要这家人放弃这所房子的所有权,他可以补贴他们30万澳元。
他说:“我很开明的,我希望这件事能尽快得到解决,但不幸的是,他们并不这么想。”
他表示,如果没有他这幢房子就会变成老鼠出没的肮脏地方。
一名法官后来发现,格托斯以一种所有人会用的方式充分利用了这片土地,并驳回了唐尼家人的申请(把房子还给他们)。
6月4日,格托斯的律师詹姆斯?乔丹(James Jordan)表示,他的当事人已被法律“证明”无罪。
他说:“格托斯先生给了这家人一大笔钱。我们想代表格托斯告诉这家人,他们有一些对他们不利的法律问题,然而他们选择不听我们的。”
格托斯已决定不追究唐尼家人的诉讼费用。
原文链接: 点击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