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最严新规正式实施:华人入籍澳洲或拿PR,国内资产可全部合法转移!一生一次,必须满足这条件…..

2026年07月04日 21:54

图片来源:theaccountant-online.com

//前言//

刚刚,

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第837号令

正式实施!

又有什么影响?

原来加入外籍或者拿了PR,

国内财产可以一次性转移?!

但需要满足一个条件…

#01:

对外投资新规

正式施行

2026年6月1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下称“837号令”或“规定”),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共34条,是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境内投资者开展对外投资的基本规则、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作出系统性规定, 对也将产生影响。

核心规定

居民个人被纳入“投资者”范畴

837号令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投资者对外投资适用本规定,投资者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其他组织和居民个人。

837号令的出台进一步拓展了“投资者”定义,将中国居民个人及其他组织的境外投资行为与企业投资行为一并纳入对外投资管理框架。

首次明确“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

837号令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健全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及相关资产、权益等的转让、处分进行安全审查。

未来安全审查可能不仅发生在对外投资核准备案环节,也可能发生在境外资产退出、出售、剥离、转让、境外重组或关键权益处置等环节。

技术、服务、数据和人员跨境活动被纳入境外投资合规框架

837号令第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开展对外投资活动,不得出口、使用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或者未经许可出口、使用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

对身在澳洲的中国籍人士而言,《新规》是否适用,在于其是否为“境内居民个人”。

“境内居民”的认定更多取决于户籍、经济利益中心及习惯性居住地等因素,而非单一国籍

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包含:

在中国有住所;

或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

因此,如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就应被认定为是在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不过,《新规》第三十三条将居民个人对外投资的具体管理办法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后续制定,相关配套细则尚未出台。

因此,“居民个人”的具体认定标准、个人办理事前手续的路径等关键问题,现阶段均有待进一步明确。

837 号令落地之后,境内居民个人的境外投资被纳入严格监管,以往灰色地带出海投资的途径已被封堵。

持有澳洲永居的华人,出于长远资产规划的考量,则可以选择走移民财产转移的法定通道,一次性将国内存量资产合规划转至澳洲。

#02:

澳华人入籍或拿PR

资产能合法转移到海外

就在前段时间,有官方消息公布要严查跨境支付。

按照规定, 无论是给国内的父母汇款,还是给朋友转账,微信, 支付宝转账和换汇金额超过一定数额,都遭到监管甚至可能被风险抽查。转账金额越高,被抽查的概率就越大。

并且, 一般来说,根据国家外汇管理规定,每人每年只能汇款5万美元额度到海外。

因此,对于很多的华人来说,尽管已经加入了澳籍,或者是拿着PR长期在,但是由于换汇的限制在国内的资产想要通过变现换汇的方式拿到国外,也受到限制。

不过很多人不知道的是,

其实从中国移民到海外,

国内的资产可以合法转移出境!

最近,一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一篇帖子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这名网友表示,自己在外管局蹲了一天,终于把关于财产转移的问题搞清楚了!

并且附带了一张“移民财产转移资料清单”。

图片来源:小红书@我是射手座

根据帖主的说法,财产转移大致分为三种类型,每种类型的限制和条件都不一样:

1. 继承转移,只能是取得外国护照的人办理,只要被继承人不是同一个人,可以多次办理,拿中国护照的永居人员是不能办理继承转移的。

2. 移民财产转移,入籍和永居人员都可以办,每人只能办理一次,注意获得财产的时间必须早于获得入籍或永居的时间,永居人员必须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3. 入籍以后凭外籍身份证件获得的非继承类财产直接去银行办理,不需要外管局核准。如果入籍或永居后仍用国内身份证获得的财产是无法转移出去的。

这条帖子一经发布,很多人都产生了好奇,纷纷提问。

图片来源:小红书

对于财产转移,外汇管理局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

#03:

一生只能申请一次

需要符合这些条件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上可以看到,早在200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发布了关于印发《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不久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外交部、公安部、监察部、司法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 。

这项同时明确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负责申请人申请的受理和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并按照《办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进行审批。驻外使领馆负责为申请人出具或认证申请人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公安、监察、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协助审查申请人身份和拟转移财产的合法性。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文件中明确要求:

1. 申请人必须是已经拿到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或者加入外籍的人士。包括从中国内地移居外国,或者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定居的居民。

2. 获得财产的时间,必须早于获得入籍或永居的时间。这意味着,申请人可以将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中国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

3. 户籍注销证明。想要进行资产转移,必须先注销中国户籍,才能申请转。

图片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除此之外,国务院侨办网站中,也明确对《我国对个人财产转移到国外有何规定》做出回答。

除了申请资格和条件,在转移财产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申请人申请对外转移的财产应是本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且不得与第三人有权益的争议且不得与他人有权益的争议。

第二、移民转移必须一次性申请拟转移出境的全部财产金额,分步汇出。也就是前面那位帖主提到过的,每个人一生只有一次机会来向外管局申请移民财产转移。

还有办理过的申请人建议,最后再注销户口。

我真实办理的时候对方提出了很多文件列表里没有的要求,否则着急把户口注销最后发现转移不了岂不是很亏。

图片来源:小红书

从规定来看,加入了澳籍,或者拿到了澳洲PR的华人,也可以进行一次性的资产转移。

更多的具体细节,还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外管局分局进行咨询,不同的地区可能具体政策上也有所不同。

最后

新规实施以后,

境内资产的转移将更加严格,

灰色地带将被封堵。

转移资产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

鉴于一生只能申请一次,

在申请之前一定要先做好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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