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学生在澳花掉父母$1800万,母亲怒而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近日,澳媒报道了一件十分离谱的事情:

一位收到了来自家长的超过1800万汇款后,并没有完全按照家长的嘱托投资房地产,而是挥霍在其他地方。

结果,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还钱,亲子就此对簿公堂……

01

又现离谱案例

与母亲对簿公堂

据澳媒报道,现年29岁的中国留学生徐某(音译,Xu,下同)在法庭上败诉,被判需要偿还超过400万澳元的现金,并且需要将两处房产交还给母亲。

他的家长曾经先后给他汇款超过1800万澳元,让他投资房地产,但他却将钱款挪作他用。

事情始于2020年,当时徐某即将毕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他还持有大学金融与会计双学位。

显然,徐某家境优渥,他的母亲马某(音译,Ma)在儿子求学期间一直为他提供经济支持,支付他的大学学费和生活开支。

临近毕业时,马女士和她的第一任丈夫(判决中称为徐先生)给了他约500万澳元,让他在澳洲进行投资,以便符合投资签证的资格要求。

2021年4月,从未到过的马女士又汇款约200万澳元,用于购买一套位于Haymarket的房产,双方同意将该房产登记在徐某名下。

随后,双方还在Bennelong购买了第二套房产。

之后,从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马女士又分9次从中国、加拿大等多地的银行账户向儿子汇款共计11,133,322澳元,让他代表自己进行投资。

几年下来,一共超过1800万澳元。

这么多钱,如果确实拿去投资房地产,徐某估计每个月躺着收租就可以了。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根据法庭文件,他并没有将这笔钱投资于母亲的房地产项目,而是将其中一部分花在奢侈消费上,包括眼部整形手术、珠宝、一辆汽车以及位于Wentworth Point的一套公寓,其余资金则存入了一个以他自己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

有一部分钱的去向,他也解释不清。

很快,母亲发现了不对劲,并要求儿子归还这笔钱。

法庭上展示了徐某和自己的叔叔彭先生(音译,Peng)的聊天记录(英文版)。聊天记录显示,徐某找自己的叔叔帮忙写一封向他母亲道歉的信。

一开始的这封信是徐某手写的,信中写道:“这意味着,当你辛苦赚到的财富来到澳大利亚后,我变得骄傲自大,尽管我知道那是你的财富。”

他还写道:“目前还有160万澳元尚未进行投资……我只顾着享用你的财富,认识了很多名人,也开阔了自己的眼界。你是对的,我只是虚荣。”

不过,彭先生告诉他,仅仅道歉是不够的。他需要解释自己为什么一路对母亲撒谎。

例如,他声称自己开设了一个以父亲名义登记的账户,用来存放剩余资金,但实际上该账户是以他自己的名义开设的,而且他没有告诉母亲真相。

他还声称自己花费约25万澳元购买“生活必需品”,但据报道,彭先生认为这一说法不现实,马女士也绝不会相信。

彭先生还要求他解释,为什么没有告知母亲,就将她的资金从美元兑换成澳元,以及为什么仍有超过33.2万澳元的资金去向不明。

谎言太多,圆也圆不动了。

在第二份草稿中,徐某称,以父亲名义开设账户时遇到了行政方面的问题,并声称自己之所以对新账户使用自己的名字并对母亲隐瞒,是因为“我害怕你会因为我的无能而责怪我”。

随后他写道:“我知道这些东西不属于我,这些钱也不属于我,我没有能力赚到这么多钱。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真的无法控制住内心的恶魔。”

马女士在六月下旬收到了道歉信的第三稿,也是最终稿。之后,她要求儿子授予她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的代理权,儿子照做了,然后她就把儿子赶出了Haymarket的公寓。

随后,他向母亲发送了一系列信息,承认Haymarket和Wentworth Point的公寓是“您的财产”,并说:“别担心,我会确保您家的安全,我再也不会让您难过了。”

02

儿子最终败诉

需向母亲偿还欠款

乍一看,徐某似乎已经把两套房子和银行账户都交还给了母亲。

不过,这些资产的价值显然无法达到1800万澳元。

2022年11月,马女士对儿子提起民事诉讼。

虽然她已经从儿子的银行账户中追回约700万澳元,并取得了两处房产的控制权,但她告诉法院,自己仍然蒙受了经济损失。

她此次索赔针对的是2021年至2022年期间转过去的约1110万澳元。

这不包括此前为帮助儿子获得投资签证而提供的500万澳元,也不包括后来用于购买Haymarket房产的另外200万澳元。

这场官司旷日持久,2025年6月,David Croft法官裁定母亲胜诉,命令儿子偿还3,120,445.72澳元,另加989,063.04澳元利息。

但徐某不服,提出上诉。

在上诉中,徐某辩称,自己签署授权委托书只是因为承受了来自母亲和叔叔的巨大情感压力,他当时拼命想要安抚家人。

他还声称,眼部整形手术严重影响了自己的视力,以至于他不可能写下第二份道歉信,并向法院提交了自己双眼肿胀的照片作为证据。

他还引用了2016年母亲与一名居住在加拿大的亲属之间的一段谈话。

当时,马女士身患重病,她表示希望弥补自己童年时期没有照顾好儿子的遗憾,并称如果自己发生任何意外,她的钱应该留给儿子。

马女士的律师则表示,当时的情况是“如果有意外”,但意外并没有发生。

法院驳回了这些说法,并指出手术发生在这些信件写成的前三周。法院认为,他能够准备一份手写草稿,却无法阅读或确认另一份草稿的说法不合情理。

他在法庭上称这笔钱属于“赠予”,但法院最后认定他的说法不成立,需将400多万澳元及两处房产转让给母亲马女士。

判决称,在聊天记录里,徐某已经承认这些钱和房产属于母亲,这是对原告的一大有力证据。

如果不是没有其他办法,母亲应该也不会把自己的儿子告上法庭,索要欠款。

最终,上诉法院驳回了徐某的上诉,并维持原审法院作出的裁决。

只是不知道,在挥霍了不少钱之后,徐某还能不能掏得出这笔钱。

即便是母子,也要明算账:该还的钱,是必须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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