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维州政府正推动新的居家办公立法,计划保障符合条件的员工每周最多两天WFH (Work From Home, 居家办公),目前法案已通过下议院并继续推进。不过,Property Council委托的最新法律意见认为,该法案可能与联邦《Fair Work Act》发生冲突,并可能因澳洲宪法第109条面临法律挑战。商业团体同时担忧新规增加企业成本和管理压力,而维州政府则认为WFH有助于吸引人才、提高职场灵活性。需要注意的是,目前High Court并未裁定该法案无效,相关说法仍属于法律意见和潜在风险。
01
维州想把居家办公
真正写进法律
这项改革最核心的变化,其实很好理解:如果一份工作本身可以在家完成,符合条件的员工将获得每周最多两天居家办公的法律保障。
维州政府此前公布的方案,是通过修改《Equal Opportunity Act 2010》建立这一权利,而不是单纯依靠企业内部的WFH政策。政府认为,这可以让居家办公从“老板愿不愿意给”,逐渐转变成一项有明确法律框架的工作安排。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维州员工以后都能自动星期一、星期五不去办公室。
前提仍然是——你的工作性质确实能够远程完成。
餐饮、建筑、医疗以及大量必须现场完成的岗位,自然很难适用;而办公室、金融、行政、IT、专业服务等岗位受到的影响会更加明显。
政府此前还提出,如果员工提出正式的WFH申请,雇主需要按照法律框架处理;发生争议后,则可能通过Victorian Equal Opportunity and Human Rights Commission进行调解,进一步的争议还可能进入VCAT。
02
法案已经走到哪一步了?
这也是现在最容易被标题误导的地方。这项WFH改革目前并不是已经全面生效的法律。
最新报道显示,相关法案已经通过维州议会下议院,预计将在本周进入上议院审议。Premier Ben Carroll明确表示,政府有信心让法案在本周获得通过。
与此同时,政府也一直承受来自商业团体的压力。包括Property Council、Business Council of Australia、Victorian Chamber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等多个商业组织都对法案提出反对意见。经过协商,政府已经考虑部分修改,希望降低企业的合规负担,但不少商业组织仍然反对把WFH进一步写成州级法律权利。
所以现在的状态更准确地说是:法案正在冲刺最后的议会程序,但争议远远没有结束。
03
最大的问题来了:
维州真的有权这么规定吗?
这就是昨天出现的最大新进展。
Property Council of Australia委托宪法律师 Nick Wood SC和Leigh Howard 对法案进行了法律分析。
他们提出的核心问题是:澳洲的雇佣关系已经受到联邦《Fair Work Act》广泛监管,那么维州是否还能另外建立一套WFH权利?
两名律师认为,维州拟议中的WFH制度可能与联邦《Fair Work Act》存在不一致,因此如果法案最终成为法律,可能触发澳洲宪法第109条。
第109条简单理解就是:当有效的州法律与有效的联邦法律发生不一致时,在冲突范围内,联邦法律优先。
因此,他们认为问题可能不是简单修改几个条款就能解决,而是整个WFH制度本身都可能受到挑战。
04
为什么政府把WFH放进《Equal Opportunity Act》?
维州政府没有简单地重新制定一套传统意义上的“劳动法”,而是计划把WFH权利放进维州的《Equal Opportunity Act》。
这样一来,它被设计成一种受到平等机会法律框架保护的工作权利。但Property Council委托的两名律师认为,仅仅把这项权利放进《Equal Opportunity Act》,并不能自动避开与联邦《Fair Work Act》的潜在冲突。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开始出现“High Court challenge”的说法。
不过这里必须强调:High Court目前并没有裁定维州WFH法案无效。现在出现的是一份由Property Council委托取得的法律意见。Property Council本身也是明确反对该法案的行业组织。所以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法案可能面临宪法挑战,而不是“High Court已经判它违法”。
05
商业团体为什么这么反对?
企业方面担心的,并不只是“员工每周少来两天办公室”。他们更担心的是WFH一旦成为法律权利后,企业需要承担更多行政、设备、网络安全、职业健康安全以及争议处理成本。
Property Council此前指出,法案可能要求雇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正式WFH申请,同时涉及远程办公设备、安全访问企业系统等成本问题。
另一方面,维州政府则认为,WFH已经成为现代劳动力市场的一部分。政府此前进行的大规模调查收到超过37,000份回应,其中约四分之三员工认为居家办公权对自己“极其重要”。政府还认为,更稳定的灵活办公安排能够帮助企业吸引人才,并帮助承担照护责任的人、特别是女性重新进入劳动力市场。
所以这场争论实际上已经不只是:“在家办公好不好?”
而变成了:“WFH应该由员工和老板协商,还是应该由法律直接保障?”
写在最后
维州“每周最多2天WFH”目前还没有正式全面生效。 相关法案正在推进议会程序,因此现阶段并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维州员工已经自动拥有每周两天居家办公的法定权利。
新规针对的是工作性质本身可以远程完成的岗位。 办公室、行政、金融、IT、专业服务等岗位可能受到较大影响,而餐饮、建筑、医疗等需要现场完成工作的岗位,并不会因此自动获得WFH权利。
维州政府希望通过《Equal Opportunity Act》为WFH提供法律保障。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员工提出居家办公申请后,雇主需要按照相应法律框架处理,而不再完全取决于公司的内部政策。
法案现在面临的最大争议,是可能与联邦《Fair Work Act》发生冲突。 Property Council委托的法律意见认为,这可能涉及澳洲宪法第109条——当州法与联邦法发生不一致时,在冲突范围内联邦法优先。
但目前High Court并没有裁定这项WFH法案无效。 现在所谓的“High Court challenge”,指的是未来可能面临的宪法挑战,而不是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法案最终如何实施,仍要看接下来的议会程序和后续法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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