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母亲把房子留给儿子,女儿什么也没有,被批“像中国佬一样”
“一位母亲把唯一的房产全部赠给了儿子,女儿什么都没得到。
“如今母亲住在养老院,女儿发现真相后断绝了联系。
“等母亲去世,女儿还能主张继承吗?”
这是Stuff理财专栏本周收到的一个读者提问。
偷偷转移的房子
提问者Brandon(化名)说,他的伴侣Rachel(化名)有一个兄弟,几年前,他们寡居的母亲把整栋房子都赠给了这个儿子。
母亲现在还活着,住在养老院。
但等她去世时,Rachel将什么都得不到,因为那栋房子几乎是母亲的全部遗产,没有寿险,也没有其他值钱的东西。
Brandon说,母亲和兄弟曾在那栋房子里共同居住多年,他们怀疑兄弟可能对母亲施加了压力,但没有证据。
Rachel得知这件事后非常震惊——她一直频繁帮助母亲,跑腿、接送、处理各种事情——但现在她已经和母亲断绝了所有联系。

评论区有人借题发挥
评论区的一条留言很扎眼:“这听起来和基督城的一个Chinaman做的事情一样”。
Chinaman是一个带有贬义/种族歧视色彩的词语,相当于中文里的“中国佬”,不是中性的“华人”(Chinese)。

他借题发挥,把个人家庭纠纷上升到针对华人族群的种族歧视。
在评论区里,除了那条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Chinaman”言论,还有不少相对客观理性的声音。
许多读者指出,写信的是女儿的伴侣,不是女儿本人,因此从一开始听到的就是一面之词,母亲、儿子和女儿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外界并不清楚,不能急着下结论。
有人认为,母亲的财产她完全有权自由处置,子女不应默认自己一定能继承,父母想给谁就给谁,这是基本原则。
有评论猜测,儿子与母亲同住多年,可能承担了照顾、房屋开销甚至养老院费用,母亲也许是想保护生活有困难、需要安身之所的儿子。
也有读者反驳“儿子承担一切”的说法,指出儿子一辈子免费住在房子里,不能因此就认为他付出最多。
专家支招:去起诉有胜算
Stuff请来了基督城律师事务所Corcoran French的合伙人Richard Hearn解答。

Hearn说,根据1955年《家庭保护法》,如果母亲的遗嘱没有为女儿提供足够供养,女儿是可以对母亲的遗产提出索赔的。
但问题在于:索赔只能针对母亲去世时名下的财产。
如果房子已经在儿子Cameron名下,而母亲去世时没有其他值钱的资产,Rachel即使索赔成功,也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
Hearn说,下一个问题是:房子赠给儿子的行为本身能否被撤销。
如果能撤销,房子就会回到母亲的遗产里,那Rachel的索赔才有意义。
撤销赠与的理由可以包括:“不当影响”、“显失公平的交易”,或母亲当时缺乏心智能力。
Hearn认为,对Rachel和Brandon来说,“不当影响”可能是最有希望的路径。
Rachel怀疑Cameron施压,这不一定需要被证明。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会推定存在影响。
但前提是,母亲和儿子之间要有信任和依赖关系——如果他们住在一起,母亲依赖儿子,这种关系就可能成立。
此外,儿子还必须对这笔交易“给出解释”。
毕竟母亲把自己唯一的重要资产送了出去,不当影响的论点就有合理依据。Cameron需要证明母亲的决定是适当作出的。
Hearn说,Rachel胜诉的机会不小。
类似情况也有发生
Rachel还可以主张母亲赠房时缺乏心智能力。
但这需要医疗证据,证明母亲当时无法理解这笔交易及其后果。
Hearn说,这可能比较难。
Hearn强调,母亲还活着的时候,撤销赠与的权利属于她本人,不属于Rachel。
如果母亲有心智能力,她可以自己采取行动。
如果她已失去心智能力,可以由她的代理人——根据持久授权书指定的律师,或家庭法院指定的财产管理人(比如Public Trust)——以她的名义调查并采取行动。
如果母亲去世时赠与仍未撤销,也不是完全没希望。挑战赠与的权利不会消失,它会转给遗产管理人。
管理人可能是Cameron,但Rachel可以向法院申请由自己来管理。
Hearn最近就见过类似案例:一位女儿申请管理母亲的遗产,法院命令儿子把价值30.5万纽币的家庭住宅归还到母亲遗产中。
这件事走到这一步,实在令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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