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扣扣好走…

2019年07月21日 13:26

作者: 金光鸿

7月17日,为母亲报仇而杀害三人的陕西省汉中市的张扣扣被执行死刑。(图:南郑警方发布)
7月17日,为母亲报仇而杀害三人的陕西省汉中市的。(图:南郑警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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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读了电台在新闻《张扣扣被执行死刑 杀人偿命引发争议》下面的一条推文:
   
不少网友理解张扣扣为母亲报仇的动机,甚至有网友称他为“当代武二郎”,认为他是民间正义的化身。律师张星水认为,法院判处他死刑没有争议:“无情,法大于情。”
   
我连发了几条推文:
   
1
   
自然正义不讲了?在,我发现,无论是,还是等法律执行部门,普遍存在着法外施恩的情形,这种现象被中国人称为美国警察很好,法官很好,其实,是因为美国是基督国家,人们打小接受的教育就是神是高于人的,当神的教诲和人的法律相冲突时,他们会听从神的教诲,用法律术语讲,神法高于人法。
   
2
   
是共产国家,无神论是国家哲学,人们不信神,也不推崇自然正义,执法者,法官更没有神法高于人法的概念,共产也有法外施恩的,但都是用钱买的,或者本身是权贵,而不是像美国,出自执法者和法官对神法的推崇和敬畏,用良知和良心来衡量人法…
   
3
   
没有神法的概念,但有的说法,恶人得恶报,古代通常说,天理昭彰,报应不爽。张扣扣,手刃仇人,我们可以说天理昭彰,报应不爽,这是共匪在前,才有孝子报仇在后。中共法官前面放纵恶人,后又冤杀孝子,是共匪黑暗,司法不公,不敬神佛,不明天理的具体表现。
   
4
   
张星水律师说,法律无情,法大于情,是不知人法之上有神法,古代中国有“法理无外乎人情”的说法。英美国家有都是由不懂法律的普通公民组成,他们断案依据的就是普通人的人情,常识,思维和逻辑,而不是法律修养。
   
张扣扣杀了人,按律当斩,但其情可悯,一是共匪司法不公,二是为母报仇,不是无故杀人,这就是天理。
   
共匪中国,暗无天日,人民水深火热,张扣扣好走,你不能指望共匪认可自然正义,否则,随时都有人取他们的人头,希望你转生回来的时候,中国已经政治清明,司法公正,人们普遍敬畏神佛,敬畏天理,还你一个公道说法。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