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委员撞死人大代表 判决结果令网络炸锅

2024年04月03日 13:04
湖南政协委员撞死人大代表,判决结果令网络炸锅。(网络图片)
撞死,判决结果令网络炸锅。(网络图片)

希望之声2024年4月2日】(记者杨正综合报导) 陆媒披露,湖南醴陵市政协委员大代表一案宣判了。判决结果令网络炸锅。

综合陆媒报道,4月1日,记者从受害者家属处获悉,湖南醴陵华埠村刘某被人驾车撞死案已宣判。

该案发生于2019年9月16日,当时在塘坊村村委会坪内,31岁的塘坊村原村主任陈某,驾驶一辆牌照为赣JU**82的奥迪越野车撞向41岁的华埠村村主任刘某,致刘某死亡。

事件起因是刘某在调节村中企业与塘坊村企业土地交换事宜时,双方发生语言冲突。

次日,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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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当时是醴陵市人大代表,陈某是醴陵市政协委员。该案一审陈某被以罪判处死刑,后被湖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期间陈某家属赔偿刘某家属650万元获谅解。

2024年1月,株洲中院以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刘某的女儿表示,这个谅解、这个钱的方面,他(陈某家属)确实给了650万元。当时这个金额是从1000多万元,然后一直减到650万元,最后达成一个谅解。

判决结果被媒体公开后,网友们纷纷表示:

「有钱是真能买命啊」!

「都是地头蛇,买通衙门很容易」。

「问题就是它这个钱是赔偿还是买命钱,赔偿是应该的,买命改刑就不能理解了。」

「不查查这650万怎么来的吗?」

王凯律师在微博发文指出,赔偿获得谅解,倒是可以理解,650万元的赔偿,绝大部分人恐怕都会同意,像这里的死者也是村主任人大代表,不会缺钱,但是面对这650万元也还是选择了原谅。家里顶梁柱走了,也需要钱来保障家人生活。

但是,再谅解,也不应该影响罪名。开车撞死人,要么是故意杀人,要么是交通事故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罪这个罪名就很不合逻辑,这个罪名要求陈某有伤害刘某的故意但不追求造成刘某死亡,可是陈某「故意伤害」的工具是汽车,却有自信不把人撞死,然后实际又撞死人了。我真的很好奇这份判决书,法院是怎么认定陈某开但是没有撞死人的恶意的。

他表示,相比于650万元看起来惊人的数额,他更关注这个罪名是怎么变更的。

大陆门户网站《网易》上也有文章指出,一审被判故意杀人,已经说明不是普通的意外车祸,再加上他的身份,这起案件的性质已经不能用恶劣来形容,但杀人者家掏650万元获取受害者家属谅解,就改成15年,终于明白什么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文章说,这件案子还是存在疑点的,通过赔偿拿谅解书,然后获得轻判是正常现象,合理合法,但是一审被判的是故意杀人,可到了二审却变成了故意伤害罪,以此来作为判刑依据,对陈某判处15年,谅解书是没有改变罪名的作用的,除非一审就出现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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