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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见底了?中共放出大消息,令人心惊

中国经济持续下行导致大量资本流向海外,引发的高度关注。有消息显示,近期湖北、山东、、浙江四地税务机关在48小时内同步发布公告,针对境内居民的境外收入申报问题开展集中核查。

一时间,在社交媒体小红书关于赴香港地区开户的帖子数量比往常增加几倍,不少大陆民众认为,此时对内整治居民境外收入,原因是财税困顿,政府的日子不好过了。

根据中共官方的数据显示,中国今年第一季的收入同比下降3.5%。

不过,这类整治行动并不是今年才逐渐开始,早在去年下半年中共门就开始严查居民海外收入问题。随著,经济形势的逐渐恶化,不少未来担心会否对外汇这里造成更大的影响。

中共税务稽查与西方国家合作打击逃税行为引争议

中共对税收居民个人实行全球征税原则。这一原则自1998年《境外所得个人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即已确立并沿用至今。直到2020年初,中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境外所得有关政策的公告》。

该公告详细介绍了目前税务部门对于高净值人群和一般客户的征税办法,并对相关国家和地区的风险账户监控提出相应的工作机制。简单来说,中共税务部门对于“中国税收居民”一事做出过明确规定,该规定分为三个条件“1.境内有住所: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形成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即使长期在境外工作或生活,只要未放弃户籍或家庭联系,仍可能被认定为居民。2.境内居住满183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累计居住达183天的个人,即使无住所,也视为居民。”

上海税务部门依法对取得境外收入未申报的纳税人开展风险应对的通知。(取自上海市税务局官网)

其次,中共所称的“居民个人”指的是“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应依中国法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按照规定,如果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但此前六年的任一年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不满183天或者单次离境超过30天,该纳税年度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这类操作存在一定的规避性,现行中国银行新开户都会签署和确认是否仅为中国税收居民的协议,但是对于那些隐瞒不报的人士来说,即便是海外账户与中国国内账户无资金往来下,通过信托基金等其他非个人名下的投资进行隐蔽,也能躲收稽查。曾经海外爆料过,不少中共高官的财产和子女财产都是以这种方式资本外逃,包括一些被中共纪委查处的贪官也是如此。

不过,这次中共税务部门发布的公告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内幕。一般而言,普通中国居民也就是持有海外股票、基金等被列入关注对象。而这些又是属于‘灰色税收’的一部分,并不能在短期内被税务部门稽查发现。根据中国大陆公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明确指出,若在香港直接开设证券帐户进行港股投资,对于投资者取得的股息红利,除 H股、红筹股部分情况需要缴纳10%的股息红利税外,其馀情况下无需扣缴个人所得税。

同时,针对港股产生的收益如何处理税务,一般是通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通过港股通帐户的炒股所得,在中国境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通过香港证券帐户直接转让港股上市公司的股票,需要对中国境内税务机关申报境外所得。

不过,中国税务部门又曾颁布一个名为“6年豁免期”的税收征收策略。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自2019年1月1日及之后算起,满足一定条件可享有6年的税收“豁免期”。自2019年及之后算起,若无住所个人连续6年在中国境内每年累计居住天数都满183天而且没有任何一年单次离境超过30天,则从第7年开始将要为境外所得纳税;如果6年中有任何1年上述条件中断,则第7年继续免缴个人境外所得税。

海外学者分析称:此时查税国库见底

这六年豁免期也已经过期,意味着征税不可避免。旅澳中国政经学者司令在受访时表示“这说明中国财政吃紧,需要开源节流来增加税收来源,税务学上管这个叫‘扩大税基’。”司令说,现在越来越多中国公民要么向境外转移资产,要么跨境打工,这无形中相当于把中国国内财富外流了,这当然会引起中共的警惕。

不过,一些中国民间学者认为,中共四地税务部门的核查范围协同互补则说明北京正在扩大财政收入的管道,突显目前财政压力与日俱增的现实。此次四地税务部门联合行动彰显出各地的金融和产业特色。其中,浙江省是中国民营资本跨境流动最多的省份之一、上海属于中国金融业中离岸金融交易最多的城市、山东省则是的传统劳动密集型的出海最多的省份、湖北属于中国新型制造业增加的地区。主动稽查也意味着目前中国居民个人申报意愿并不强烈的现实局面,这导致中共税务部门成为对此展开大范围的稽查行动的主要原因。

另外,中共税务部门所采取的稽查方式是,CRS(共同申报准则,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机制。该机制是中国内地税务机关获取涉税资讯开展税务稽查的方法之一。其中,CRS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主导的金融帐户涉税资讯自动交换标准,即全球主要国家为打击逃税而建立的对涉税人帐户信息在成员国间交换的系统。

中国于2014年9月承诺实施 CRS框架下的金融帐户涉税资讯自动交换标准,并于2018年9月完成与其他 CRS参与国家(地区)的首次资讯交换,涵盖英国、法国、德国、瑞士、新加坡等主要发达国家,以及开曼群岛、英属维京群岛(BVI)、百慕大等传统避税地的帐户馀额、投资收益等核心资料。

截至2025年,已有106个国家和地区加入CRS(包括中国内地和香港),资讯交换涵盖帐户馀额、利息、股息等方面。

对于持有的中国投资者而言,现在不少西方国家的银行都对这类加密货币的收入进行限制,不再像之前那样变得更具便利性,目的是为了防止洗钱犯罪的发生。

此外,旅澳中国政经学者司令还表示,以前的时候,税务稽查是各地方各自为政,条块分割情况突出,现在重新提整治境外收入,是要把各种监管力量整合起来出大招,等于是勒紧公民的钱袋子,可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司令还指出,这样会对中国资本外流造成一定冲击。

来源:风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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