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勞資關係部長肖頓宣布,遭遇不公平解僱的員工提出索賠的時限將從原本的14天延長至21天。爲了簡化這一手續,一般性保護索賠的時限也將從目前的60天縮減為21天。
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根據聯邦政府周一公布的修訂版不公平解僱申訴規定,遭到解僱的工作者將獲得額外的時間來提出他們的申訴。
政府之所以要統一這兩項時限,目的是要減少在員工並非遭到不公平解僱的情況下,由其代理律師在14天內提出投機型索賠要求的可能性。
另外,肖頓部長也支持FWA主席羅斯(Ian Ross)提出的建議,即不公平解僱的申訴人應當在向審裁處提交的初步文件中提供有關其遭解僱時詳情的更多信息。
綠黨副黨魁班特(Adam Bandt)說,該黨派將會考慮支持政府對勞資關係法所作的更動,但對不公平解僱法的修訂部份表示關注。「當工作者遭遇不公平的解僱時,有適當的法律可以對此作出補救,這是一件至關重要的事。」班特說,「除非修訂后的法律能夠切實地保護工作者們的權益,否則我們將不會支持政府的任何修訂案。」
班特同時也表示,肖頓部長已經公布的大部份修訂措施都將獲得綠黨的支持,包括將全國性的勞資關係監察機構重新命名為「公平工作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