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法律專家:房產快買快賣恐房錢兩空

2012年11月02日 20:06

來源: 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據悉,「我們買房啦」投資模式的運營者尋找到那些處於財務困境或即將喪失抵押品贖回權的房主,為他們聯繫到一位「買家」,但這類買家要麼只有些許或根本沒有定金存款,無法從銀行處獲得按揭貸款,要麼就是信用歷史糟糕。

 

澳洲新聞網訊)消費者保護團體發出警告,稱一種名為「我們買房啦」(We Buy Houses)的新型投資模式存在「危險」,可能會導致買家最後落得錢房兩空。據悉,這種投資模式鼓動壓力重重的房主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將物業出售給低收入或信用糟糕的買家。

這類錯綜複雜的交易常常是由一些沒有信貸或房產中介執照的人一手策劃的,這類人所接受的培訓也多是來自於「訓練營地(boot camp)」一類的投資研討會。

這類聲稱在幫助家庭實現自有房產的澳洲夢之時,為投資者創造利潤的交易事實上牽涉了複雜的「賣主融資」(vendor finance)協議,即買家同意搬進一幢房產,並定期還款,直至償清商定的購買價為止,或者買家能夠申請到一筆房產貸款,之後將房款全額支付給賣家。如果買家違約了,那他們將失去所有已經支付的房款,而且無法針對這個房產提出索賠要求。

消費者行動法律中心(Consumer Action Law Centre,CALC)的共同首席執行官Carolyn Bond稱,「這類交易可能很危險,有些消費者或許會因此無法受到消費信貸法規的保護。這類房產要麼定價過高,要麼還款額太高,而且,和傳統抵押貸款不一樣的是,買家只能在完全付清了房款后,才能將自己的名字寫在產權證上。」

根據《時代報》的報導,這類房產交易模式的參与者大都是通過「游擊隊式」的宣傳了解到這一非正規的買賣房方式。據悉,業者通常是將這類色彩奪目的宣傳單張貼在街上的角落裡,藍領城區和外城房貸帶尤其常見。宣傳單通常寫著諸如此類的鼓動言語,「無力負擔房貸?想要儘快脫手房產?請撥打*****(電話號碼)」、「我買房啦,付了2萬余」、「沒有繁雜手續,不收手續費,迅速成交。」

Gumtree和數十個「我們買房啦」的網站及博客也有許多類似的廣告,其中很多都承諾說,賣家能夠獲得「付現」交易;對於買家而言,「我們將為那些得不到銀行貸款的人提供房源。」

CALC稱,在近期的一個案例中,一位買家在簽訂了此類投資協議不到一年後,就因為無力負擔每月還款而喪失了此前支付予賣主的購房款,包括她用作定金的首置業津貼。仍對該房產保有法律責任的賣家要麼接受一個低於市價的賣價,要麼就只能拿到剛好支付或稍高於每月房貸的房款,房主同時也喪失了獲得資本增值的權利。

這類投資模式的運營者自稱為「交易工程師」(transaction engineer),他們能夠獲得定金中的一部分,有時甚至是全部,之後還可從每月的房款中抽取一部分。有些人甚至會對買家收取比可變貸款利率高出3%的利率。Bond稱,「我們懷疑,在部分此類交易中,中間人或許是唯一的受益者。」她援引了近期的一個案例:一位交易工程師拿走了全部的定金和利潤。

業界對於這類人的任職資格提出了質疑,因為其中很多人利用《國家信貸法》(National Credit Act)的漏洞,在沒有澳洲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頒發的信貸執照的情況下,也敢於四處攬活。他們與許多賣家建立「一次性」的合作投機協議(“one-off” joint-venture agreement

還有不少業者聲稱自己也豁免於各州/領地的房產執照要求。但維多利亞州消費者協會(CAV)稱,任何在銷售或租賃房產的過程中代表房主、買家或租客的人都必須持有房產中介證,或受雇於一家執照房產中介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