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傷人被判18月 布市華生上訴遭駁

2012年11月20日 13:40

來源: 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昆士蘭州一名中國留學生在一次卡拉OK吧賬單爭議中用刀划傷了一名男子的胸膛和雙手,在認罪後被判須入獄18個月。不服判決的華男提出上訴,但近期卻遭法庭駁回。

  今年8月,28歲的馬千里(Qianli Ma,音譯)在地區法庭(Brisbane District Court)上承認了一項非法傷人罪,隨後被判處了18個月的刑期。這一刑期在馬千里服刑3個月後可緩期執行。

  在案件審理期間,法庭獲悉馬千里於今年1月在布里斯本華人聚居區新利班(Sunnybank)的一家卡拉OK吧外與人發生爭吵。馬千里後來說自己要回去取錢來付賬單,不料回來時卻帶了一把刀子,割傷了受害者的胸膛和手臂。幸好受害者的傷勢並不嚴重,傷口在進行縫針後就愈合了。

  本月初,馬千里向布里斯本上訴法庭提出上訴,聲稱初審時由於語言障礙,他糊裡糊塗地承認很多他沒有做過的事情。不過,法庭於周二駁回了這一論點,聲稱馬千里此前承認的傷害他人的罪名無需證實其動機。

  此外,馬千里還指出,法庭宣布的刑期明顯太長,但這點也遭到法庭駁斥。上訴法庭認為法官此前的判決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