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半數兇案受害人命喪戀人手下

報告稱,可能引發命案的危險因素包括:家庭暴力史、親密關係破裂、作出傷害威脅、濫用酒精、家庭的精神病史。

來源: 墨爾本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死因裁判官在對2000-2010年間發生的545起兇案進行調查后發現,288起是家人或親密的伴侶所為。 

維多利亞州家庭暴力命案系統性審查(Victorian Systemic Review of Family Violence Deaths,VSRFVD)由死因裁判官Jennifer Coates牽頭進行。該審查獲得的報告發現,親密關係最常與凶殺案聯繫在一起,佔比高達47%。其次則為父母殺子女,或子女弒父母的,佔比為26%。因其他親屬而喪命的人有12%。

這份報告還分析了在謀殺案發生之前的6個月時間里,與受害人和兇犯有過聯繫的衛生健康、司法、社區和福利服務機構。根據該報告,要想避免家庭暴力相關的死亡,應著力於3個方面,即改善弱勢群體的服務響應速度,加強針【相關閱讀:接種第三針疫苗 恐引發ADE效應】對家庭暴力的健康服務響應速度,增加社區對於家庭暴力的認知度。

死因裁判官稱,這些數據證實了及早意識到危險因素的必要性和建立一個反應靈敏、可予以適當支持和響應的服務體系的重要性。

在545起兇案中,男性在被殺者中佔了363例(67%),女性受害人為182人(33%)。絕大多數的命案(74%)都發生在大都市,而非次發達地區。同時,兇案通常是由一個人實施的。單個男性案犯在所有的兇案案犯中佔了79%,單個女性案犯則佔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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