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長吁澳人莫參加敘內戰 違者將入監20年
2013年01月04日 19:35
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周五,澳洲外長卜卡(Bob Carr)的發言人表示,去敘利亞參加戰鬥的澳洲人將面臨最高20年的徒刑。日前有報導稱,一名墨爾本男子在敘利亞參加戰鬥時被打死。
澳洲阿拉伯人理事會(Australian Arabic Council)的創建人Joseph Wakim稱,很多前往敘利亞的人聲稱他們是去提供人道援助,但實際上是去參加戰鬥。
媒體報導稱,自2011年以來已經有100多名澳洲人到敘利亞參加戰鬥。外交部的發言人稱,政府已經注意到這類報導,但他表示,「沒有證據」證明目前有任何澳洲公民參与了敘利亞的戰鬥。
這位發言人指出,根據澳洲《1978年(外國侵入及招募)刑事犯罪法》(Crimes (Foreign Incursions and Recruitment) Act 1978)的規定,「個人不得以參与敵對行動的意圖進入外國,亦不得在外國參与敵對行動。」他說,違反這條規定的人將被處以20年監禁徒刑。「任何在澳洲招募其他人去海外參戰的人面臨7年徒刑。」
據悉,被報在敘利亞的戰鬥中死亡,其中包括墨爾本的一名泥瓦匠。此人以Abu al-Walid al-Australi的名字前往敘利亞,據稱在上周末因參加敘利亞反對派武裝與政府軍的戰鬥而被打死。
但外長也表示,很難追蹤澳人在敘利亞的行動。「這個國家現在正處於危危欲墜的狀態,國際通訊極端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