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犯到人就違法 媒體強烈抗議新反歧視法草案
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全澳媒體巨頭紛紛抨擊工黨修訂反歧視法的計劃,根據擬議中的新反歧視法,媒體上若出現冒犯或侮辱人的言辭即屬違法,但媒體巨頭認為,這可能會促使受眾變的過度敏感,從而對一些內容有爭議或是複雜的材料的刊登造成限制。
此次各大媒體公司罕見地團結一致,聯合提交了一份意見書,意見書中說,除了報紙專欄作家博爾特(Andrew Bolt)此前因出言不慎而被起訴違反《反種族歧視法案》(Racial Discrimination Act)之外,還沒有任何現行的聯邦法律認為媒體上出現侮辱或冒犯他人的言辭就等同於歧視他人。
不過,媒體公司也表示,他們支持該計劃的總體目標,即簡化反歧視立法,但已公布的草案中的部份規定卻有必要引起社會的重大關注,包括新的反歧視法案將如何界定人們在主觀感覺上如何定義出版或廣播內容存在冒犯性或侮辱性。
媒體公司辯稱,一些諷刺性的新聞材料、政治評論和涉及歷史或宗教等敏感性問題的信息節目,都有可能被一些人視為冒犯或侮辱,但是,這些都是全國性輿論的一部份,對於「培養健全的社會和政治辯論至關重要,因為這樣才能確保民主的健康發展」。
「隨著這一類的主題可能會讓一些觀眾感覺受到了冒犯或侮辱,但這並不是在歧視他們,」聯合意見書說,「世界上還沒有哪個民主國家認為僅僅是冒犯或侮辱,就構成了侵害人權或者歧視他人的犯罪。」
目前,姬拉蒂政府正在提議將現有的5份聯邦反歧視法合併為一份,以兌現其許下的競選承諾。
此前,聯邦律政部長諾克珊(Nicola Roxon)推動參議院對人權法案和反歧視法草案進行調查,該調查已經收到了超過500份意見書,但新法案也遭到了各方人士提出的批評。
商業團體擔心,他們將不得不掏錢擺平可能面臨的索賠官司,而澳洲的一些頂尖法律思想和人權機構則認為,該草案對歧視所設的門檻過低,有可能會損害言論自由。
但工會ACTU卻認為,擬議中的新法還遠遠不夠,新法應當允許受害人獲得懲罰性的賠償,就像在美國的歧視訴訟案件中一樣。
保守黨執掌的維多利亞州、新州和昆士蘭州州政府則警告說,新的聯邦法律與州反歧視法重疊,並且會產生衝突。
教會團體警告說,修法計劃可能會引發有關宗教自由的訴訟,而慈善團體則擔心那些無償志願者可能會遭到有關歧視的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