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澳洲福州同鄉會理事會聲明
致:
尊敬的全體理事、會員、福州華僑鄉親,
兄弟社團領導、華埠各界僑領、中國駐澳使領館負責人,
及國內相關外事、統戰、僑辦等政府部門和新聞媒體,
澳洲福州同鄉會第八屆理事會多方了解到近來原第七屆同鄉會會長王晉榕為了干擾破壞和阻撓第八屆理事會的正常工作,公然大肆對外散發歪曲事實的不實之詞,試圖誤導欺騙不明真相的會員和外界人士,甚至發展到公開盜用同鄉會名義和社團法人印章發出以惡意毀謗他人個人名譽為目的的所謂公告,在悉尼僑界和福州華僑華人內部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為了制止這些侵犯福州同鄉會名譽的惡劣行徑,揭示事件真相,澄清相關事實以正視聽,第八屆澳洲福州同鄉會理事會特此作出如下嚴正聲明:
一、 以陳煒傑會長為首的第八屆理事會是依照同鄉會社團章程合法產生的澳洲福州同鄉會的唯一合法代表機構。原第七屆理事會於 2012 年 8 月屆滿二年任期結束。原第七屆常務理事會於 2012 年 8 月 5 日依照章程召開會議,時任 16 名常務理事會成員中有 11 名參加會議,其他缺席常務理事也都事出有因,其中三人在國外,兩個人請假。經過討論和表決,到會理事11 人中有 10 名以壓倒多數通過決議並一一簽字認可,決定依照章程規定成立第八屆常務理事會選舉籌備委員會。選舉籌委會於 2012 年 9 月 22 日召開會員大會並依照章程公開投票選舉出第八屆理事會。上述會議投票和換屆選舉符合同鄉會章程相關規定,程序公正公平公開,結果合法有效,相關投票和會議記錄清楚完整,還保存有錄音錄像,件件有案可查。
二、 第八屆理事會面對複雜的局面克服了王晉榕等極少數人為製造的大量障礙和阻撓,維護了澳洲福州同鄉會的團結和聲譽,得到了眾多德高望重的華人僑領、大批兄弟社團、國內相關外事統戰僑辦等政府部門以及廣大福州華人鄉親的認可與支持,先後成功召開第八屆理事會就職慶典大會和保釣愛國抗議示威與全球簽名徵集活動,並得到紐省州議會以會議正式聲明形式予以認可。此外,第八屆理事會通過大量艱苦和細緻的工作,在原第七屆會長王晉榕、原財長金天明無端扣押社團賬目和文件記錄並惡意多方阻撓干擾會務交接工作的情況下,基本掌握了同鄉會社團法人的各項關鍵法律文件和證書,並在相關金融和澳洲政府機構完成了社團銀行賬戶正式移交、社團法人名稱及印章變更登記註冊等關鍵工作。第八屆理事會的合法性在法律上已得到充分認可、無可置疑,經得起檢驗。
三、 原第七屆理事會及其成員在任期屆滿、選舉籌備委員會已產生的情況下,其職務已相應終止,不能再以任何形式行使職權或對外以同鄉會名義活動。任何個人,包括原第七屆前任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會成員和普通會員,在沒有獲得第八屆理事會正式書面授權的情況下,無權對外代表本會或以本會名義從事任何活動。原第七屆少數人士的所作所為違反本會章程和相關法律法規,未經任何形式的授權,其行為均應被視為個人行為,無效且不被本會承認。目前第八屆會務移交工作已接近尾聲,第八屆理事會將會在近期內採取進一步行動儘快並徹底地解決換屆選舉以來本會內部產生的種種紛擾,將同鄉會的的工作和事業推上正軌。
四、 第八屆理事會在會務移交過程中配合第三方獨立專業律師和註冊審計會計師,經過正式的初步調查,目前發現原第七屆同鄉會的會務和財務管理上涉嫌一系列令人震驚的嚴重問題,其中包括原會長王晉榕與原財長金天明涉嫌嚴重違反社團章程和法律法規、違反財務管理規則,在未經理事會知情或許可情況下六年來長期擅自挪用同鄉會社團大量資金並涉嫌謀取私利的問題,以及相關責任人在會務管理等各個方面涉嫌大量極為嚴重的違反社團章程、濫用職權、嚴重瀆職、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陳述和承諾等違規乃至違法行為的問題。澳洲福州同鄉會第八屆理事會保留採取法律手段追究相關人士的法律責任並追討被侵佔的社團財產的一切權利,並在此再次正告原第七屆會長王晉榕及財長金天明,認清其行為將給其個人帶來的嚴重後果,認清事實和前途,珍惜澳洲福州同鄉會的聲譽,迷途知返,停止一切妨礙阻撓第八屆同鄉會會務活動以及惡意毀謗個人名譽的無理行為,並自覺配合第八屆同鄉會的各項工作。
五、 本會再次明確要求任何收到本次聲明的機構、團體和個人不再和那些少數盜用澳洲福州同鄉會名義活動的個人接洽,自覺不理睬任何惡意侵犯同鄉會權利和名譽的行為和言論。歡迎各界人士直接向第八屆澳洲福州同鄉會理事會來信來電諮詢更多詳情。
特此聲明
第八屆澳洲福州同鄉會理事會
2013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