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變員工能獲永居?
來源:澳洲移民法律諮詢Stanley CHAN
A先生四年前持163簽證來悉尼,他跟一般其他商業移民申請人一樣希望找到一個投資又少又收入穩定當 然最好賺錢的生意!轉眼兩年過去最終面對現實,經朋友介紹在唐人街附近找到一名會計師+移民代理B先生為他運籌為握,出謀獻策,經A先生友人同意,B先生提議A先 生,投資在A先生友人開的超市,先買百分之七十五的股份作為新老闆然後A先生的友人(他們是夫妻)倆繼續以員工身份管理自己的超市(以滿足聘請兩位當地員工的要求),他們的如意算盤是用現成的生 意把玩一下股份轉移來幫助A先生取得890簽證,890簽證基本要求申請人經營及管理自己的生意兩年(A先生擁有超市75%那他就是大股東了),生意和個人資產達到25萬澳元(A先生本身就有了),年營業額不少於三十萬澳元(超市本身經營年收入就超過了40萬澳元)及顧用兩個本地人(即A先生的兩個友人)便可,讀者看出會 計師的鬼主意看似可行因在表面上,A先生巳是超市的新老闆,前老闆變成了員工,超市之前經營的營業額是超過三十萬,完全付合890移民條款,讀者沒有經驗 可能被以上假象騙倒但當文件送達到移民部審理的時候所有問題全都出現了。很明顯,申請人的代理想以簡單地更換老闆的方式來為申請人獲得永居。這也是不少移民代理在處理類似案件時慣用的伎倆。然而,俗話說過一過二不過三,相似的手法也許剛開始能騙得了移民部,但現在移民部已經對一些代理所慣用的手法了如指掌。如果上面的案件交到移民部審理,那移民官肯定會問,為什麼那個老闆突然之間讓位給你?為什麼那個老闆突然之間願意為你打工?這一行為不符合常識,請問您如何解釋呢?想回答這些問題不是那麼容易的。更何況,不少申請人名為新老闆,實則掛個頭銜,暗地裡卻還是舊老闆處理生意。這些情況都是移民部調查的重點,想矇混過關,騙取永居,可能性非常小。所以上面的那位申請人最終還是沒有逃過移民官的法眼,申請被拒。更糟糕的是,他4年的鄰居簽證到期,不得不打道回府,連個上訴的機會都沒有。希望廣大讀者能夠重視上述事例帶來的警示,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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