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花遭開發商轉賣 雪梨華婦挺大肚打官司
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微博用戶名為@梓紫-的悉尼華女近日在微博上自曝了被開發商欺騙的經歷,她稱自己於2009年在Zetland Garland 77號購買的一房(80平方米,帶車庫)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開發商轉賣給他人。咬牙挺著大肚子決心要為自己討回一個公道的@梓紫-已經花費了6萬多元的律師費,但官司卻依舊懸而未決。她呼籲其他華人和新移民在買房時一定要多加小心。
@梓紫-稱,她在悉尼生活了很多年,一直非常喜歡澳洲這個國家,因為這裏的生活環境優美,而且法律制度公平完善。但2011年被捲入的一場房產糾紛卻改變了她對澳洲的所有看法和感受。
行動不便的她在孕期內一直往返于雙方談判、法庭和律師樓之間,而當寶寶於2012年12月出生后,官司依舊沒有結束。直到本周,開發商才終於同意歸還10%的定金,但其他的一概不願意賠償。
周三上午,她在微博中發出了一條關於這一案件的最新消息:「律師與我討論后,說不知道應該說你是幸運還是不幸運,這個是Bran-new(原文如此,應該是brand-new)case。好吧,談判不成就只能法院判決了。」
2008年,@梓紫-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澳洲永居權,在新州政府當時還生效的首置業者補貼政策的幫助下,以46萬元從Garland Lot 3 Pty Ltd.開發商那裡購買了Zetland Garland 77號的一處房產,不料就此捲入了一場傷財費神的官司糾紛中。
她稱:「……(除了定金,)我把另外的錢和銀行貸款全部都準備好了,都在銀行,有銀行依據的。他們不接收,說我的合同價格不對,要給我新的價格,用新的價格才給我成交。我不同意,然後(開發商)不收我的錢,也不讓我成交,也不聯繫我,就直接把這房子給賣了」。從來沒有遇到這種情況的@梓紫-選擇了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這間房子原定於2010年交房,但不知為何卻未能及時完工,她選擇了繼續等待。到了2011年年末,這套房子終於竣工,@梓紫-滿心歡喜地準備入住,但卻在2012年驚訝地得知,開發商未經過她的同意,把房子賣給了另外一名中國女孩,而且還扣押著她10%的定金不肯返還。
2012年7月,開發商借口@梓紫-不在悉尼而遲遲不願意開始走法律程序,那時已經懷有身孕的@梓紫-不得不挺著大肚子回到悉尼租房子住,她的丈夫也只能一次又一次地申請旅遊探親簽證來悉尼陪著她。她表示,那陣子她的心情非常鬱悶。「澳洲的律師費很昂貴,這個官司糾纏了1年的樣子,律師費就花了近2萬,定金4萬6千元,他們不肯歸還我的房子……難道只因為我不是澳洲人,所以他們就這樣欺負我?」
身心疲憊的@梓紫-稱,她本以為澳洲法律很健全,可以讓她得到很好的保護,可經過這事她才發現自己把澳洲想得太美好了。身在異國他鄉的@梓紫-現在除了忙這場官司,還要照顧不到2個月大的兒子,感覺非常無助,只能在微博上自述她的經歷,並呼籲其他華人在買房時千萬要警惕。
她的案例也引起了很多華人網友的關注,不少人獻計獻策,網友@韭餅還以自己的經歷來提醒華人朋友在買房時應該注意的事項。「我自己的買房經驗是,你拿到開發商的contract應該先給律師看,看看合同和房屋有什麽問題。因為很多舊房的下水管如果在房中間就不好,將來rebuild的時候就很麻煩,但是這些信息是我們一般人從那本厚厚的contract里看不到的,需要請律師point out。然後contract上一定寫了selling price,還有deposit price。一般deposit Vendor can’t touch. Deposit will keep in the trust account. It will transfer to the vendor after settlement。所以我不明白開發商怎麼會不給你錢。因為定金應該在trust account,而不是開發商那裡,除非你的合同同意開發商用這個定金。最後就是按時settle是最基本的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