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殘障保險 將覆蓋65歲以上人士

澳洲新聞網訊)聯邦政府周三澄清,年滿65歲的殘障人士將不會被排除在全國殘障保險計劃(National Disability Insurance Scheme,NDIS)之外。此前,政府決定將該計劃的年齡上限設定為65歲,引發了強大的老年人團體的強烈抗議,之後,政府識相地改變了主意。

來源: 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在進行過公眾諮詢之後,政府于周三宣布修改其立法草案。眾議院將於本周對該草案進行辯論。

此前,生產力委員會(Productivity Commission)將NDIS的參保年齡限定在65歲以下,以避免這項保障與現有的老年人護理體系重疊。不過,這項措施引發了遊說團體全國老年人協會(National Seniors)的抗議,該協會代表澳洲老年人以及他們的家人,呼籲政府廢除這項具有歧視性的年齡限制。

現在,政府已經決定廢除這一年齡限制,讓人們自主決定是否要在年滿65歲以後繼續留在NDIS計劃中。

聯邦社區服務部長麥蓮(Jenny Macklin)舉例稱,若某位人士患有諸如多發性硬化症等疾病,則該人士在65歲以前便可從NDIS的早期干預中受益。

修訂案還刪除了殘障人士尋求賠償的責任。原本的立法草案將授予NDIS過渡機構以要求殘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來爭取賠償,否則可暫停他們照顧計劃的法定權力。現在,政府將允許NDIS機構代表殘障人士採取法律行動。

「如果該機構採取了法律行動或接管了訴訟過程,則用於賠償受害者疼痛、痛苦的資金或未來的任何收益,都將歸該殘障人士所有。」麥蓮說,「但該機構將可以收回此前用於提供照顧和支持的費用及附帶成本。」

其他修訂包括指明了澳洲在一份聯合國殘疾人公約規定下的義務,以及確保NDIS接受精算建議以保障該計劃的可持續性。

政府也會在行政上訴審裁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建立設立一個主管NDIS的分部門,並設立一個獨立的專家小組,專門就NDIS機構的審理過程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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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