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澳洲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當製藥公司研發出一種新葯后,它可以申請專利權,以確保該葯企對於這種新葯的專銷權利,從而收回研發時的成本。一旦專利權到期,通用名藥物公司便可獲允生產同類藥物並進入市場,以增加市場競爭力,同時降低病患所需負擔的成本。但有些葯企會申請延長專利期。
(澳洲新聞網訊)澳洲聯邦政府參与了一宗里程碑式的訴訟案,要求一家延遲平價藥物進入市場的葯企支付數千萬元的賠償金額。
聯邦政府稱,由於法國著名製藥企業Sanofi-Aventis的阻撓,其他葯企遲遲未能推出更平價的阻凝劑(anti-coagulant),因此它不得不每年花費逾1.3億元的稅金,繼續資助更加昂貴的氯吡格雷(clopidogrel)產品。
這種商品名為Plavix的藥物是心臟病和中風患者用於防止疾病複發和惡化的藥物。上一財年,這種藥物的處方量高達250萬次,讓政府和納稅人為此葯支付了逾1.54億元的費用。
聯邦政府認為這項花費高得離譜,因此決定撥出120萬元,與通用名藥物生產商Apotex一起起訴氯吡格雷的製造商Sanofi。周五上午,聯邦法庭聽取了政府的訴訟申請。
2007年,Apotex向法院申請,要求撤銷Sanofi對於氯吡格雷的專利。在這起案件審理期間,Sanofi向法院申請了禁制令,阻止Apotex生產氯吡格雷。法庭簽發了這一禁令。但2010年3月份,這一決定被推翻了。Apotex由此要求獲得賠償,聲稱在禁制令期間,由於未能推出它自己的氯吡格雷產品,公司蒙受了重大的損失。
周五,聯邦政府也加入到Apotex的隊伍。政府稱,如果市場上擁有更便宜的氯吡格雷產品,就可省下數千萬元的稅金。自禁制令被撤銷后,Apotex和其他的葯企都推出了各自的通用類氯吡格雷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