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嚴管非法垃圾 屢次亂倒要坐2年牢

2013年05月29日 18:30

  (澳洲新聞網訊)政府近日宣布,屢次傾倒非法垃圾者將被處以最多2年的監禁。

來源:      責任編輯:華樂  

  州府的這一決定受到了Dib Abdallah Hanna案的影響,他上個月因傾倒80噸含有石棉的垃圾而被判處3個月的緩刑刑期。

  新州環境廳長帕克(Robyn Parker)稱:「這樣一來,法庭和環境保護管理局發出的罰款將不再只是『經營成本』,違法者可能面臨著最多兩年的刑期。」

  根據這項新立法,若在因傾倒非法垃圾被處以罰款的五年內再犯,違法者將被判處最高2年的刑期。如果知情人士故意提供關於非法垃圾的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最長也將被判入獄18個月。此外,環境保護管理局將有權沒收裝卸非法垃圾的車輛。

Dib Abdallah Hanna

  州府指出,Hanna被定罪「凸顯了法庭對傾倒非法垃圾累犯缺乏有震懾性的懲治權。」

  37歲的Hanna被稱為最惡劣的垃圾傾倒者。除了去年在Picnic Point倒了8卡車含有石棉的垃圾,他還曾在2010年因為同樣的違規行為受罰。他當年在Rooty Hill、Hargrave Park、Minchinbury和Bankstown Airport傾倒的溫石棉(chrystotile asbesto)是一種最危險的石棉種類,是90%的石棉健康問題的始作俑者,因此被處以10萬元的罰款。

  帕克廳長稱:「現有的罰款低於他們從事這種非法活動收穫的利益,因此若不加重懲治,一些利欲熏心的垃圾處理者將持續鑽司法體系的漏洞。」她表示,這項立法還提議在現有的垃圾填埋稅費的基礎上對所有垃圾處理者徵收垃圾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