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業主可攜寵物入住公寓

來源: 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在過去,住戶不得攜帶寵物入住有物業管理(strata-controlled)的建築幾乎是約定俗成的規矩。不過在州府對此進行修訂后,今後住戶只要能提供業主委員會(owners』 corporation)的許可證明,就可以帶著寵物入住新居。

   (澳洲新聞網訊)修訂了物業管理法,住公寓及單元房的寵物愛好者想要養貓狗從此將更方便。

  新州公平交易廳長羅伯茨(Anthony Roberts)周三稱,業主委員會有權予以駁回,但必須基於「合情合理」的理由」。個別的物業管理項目仍將有權禁止飼養寵物,或禁止住戶飼養某種特定的動物,但已經不再是默認選項,這對全州各地的寵物主人來說都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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