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墨爾本日報 責任編輯:華樂
(澳洲新聞網訊)兩名男性乘客在搭乘快達航班時因為想要使用機上的衣櫃卻遭拒,而與乘務員發生口角,並最終被逐下飛機。這兩名男子於是將快達告上法庭,索要6000萬個里程積分的賠償。
盧思提說,提起民事訴訟是最後的手段。「我懇求快達與我們交涉。」他說,「他們從來沒有給我們一個機會去跟他們交涉,他們總是躲在律師後面。他們從沒考慮過出面坐下來,聽聽我們這邊的說法。」
律師盧思提(Peter Lustig)和他的客戶德西蒙(Giuseppe De Simone)在2006年從悉尼返回墨爾本的航班上被告知他們不能使用商務艙的衣櫃,因為它們已經滿了。當時,這兩名男子搭乘的是經濟艙,他們聲稱,在與客戶服務經理斯托克(Andrew Stocks)發生爭執后,德西蒙遭到了羞辱。
盧思提周二表示,有著17年快達服務經驗的斯托克的做法「太過分了」。盧思提聲稱,斯托克威脅兩人,如果他們不自動離開飛機的話,就會被聯邦警員強制帶離飛機。盧思提說,起初他們拒絕下機,但之後他們被告知,只要自願下機,就不會被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但是盧思提後來卻遭到了聯邦警員的指控,並被押解出機場。他被判妨礙機組人員罪名成立,但上訴后,罪名被撤銷。
盧思提嘲諷快達居然還敢「宣稱自己代表了澳洲精神」。「顯然,澳洲精神就是不給人公平待遇,儘可能地忽視他們,而且千萬別聽他們說話。」
2人原本都是快達的常客,但從此被快達列入黑名單,被禁止搭乘快達的航班旅行。
他們在維多利亞州民事和行政上訴庭(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VCAT)提起訴訟,要求快達賠償他們6000萬個里程積分,大約值60萬元的票價。他們還要求快達書面道歉,並恢復他們飛行常客的地位。
快達曾辯稱VCAT對本案不具備裁判權,但是被法庭駁回。